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年版)

2012-06-01 1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年版)》是指导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命题、备考与评卷的核心文件。该大纲于2012年发布,旨在明确考试的性质、目的、科目设置、考核内容、成绩管理及报名条件等关键要素,为考生提供清晰的备考

## 一、考试简介 ![一级建造师配图](https://api.unimgr.com/app-api/file/storage/perm/5778072a762ec3c1ba9318f5885c0946?spec=preview_1280)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年版)》是指导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命题、备考与评卷的核心文件。该大纲于2012年发布,旨在明确考试的性质、目的、科目设置、考核内容、成绩管理及报名条件等关键要素,为考生提供清晰的备考指引,为考试组织工作提供规范依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建设工程领域一项重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准入控制制度。通过统一组织考试,选拔具备较高项目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对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版大纲在继承以往考试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各科目考核的知识体系与能力要求,强调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考试旨在全面考察考生对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知识、经济基础理论以及专业工程实务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应用能力。 本大纲适用于2012年度及之后相关年度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所有考生均需依据本大纲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复习备考。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具体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承担。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置4个科目,包括3个公共科目和1个专业科目。各科目题型、满分及合格标准如下表所示: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合格标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 | 建设工程经济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 100分 | 60分 | 2小时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 100分 | 60分 | 2小时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 130分 | 78分 | 3小时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 | 160分 | 96分 | 4小时 | **说明:** 1.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综合题,包含客观选择题和主观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要求考生根据提供的背景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进行问题分析、计算和论述。 3.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满分的一定比例,具体分数如上表所示。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 三、各科考核内容 ### (一)建设工程经济 本科目主要考核建设工程经济领域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应用。考生需掌握工程经济分析的基本原理,能够进行财务评价、方案比选等。 1. **工程经济基础**:考核资金时间价值的概念、计算及应用;工程经济分析的基本要素,包括投资、成本、收入、税金等;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决策的基本方法。 2. **工程财务**:考核企业财务报表的构成与基本分析方法,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工程成本核算、费用控制与利润形成的相关知识;税务与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3. **工程估价**:考核建设工程造价的构成与确定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应用;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等。 4. **相关法规与政策**:考核与国家建设工程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基本要求,如税收法规、投资管理规定等。 ### (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本科目主要考核与建设工程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旨在培养考生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能力。 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核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特别是民法、商法中涉及建设工程的内容;建设工程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等。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考核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颁发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发包与承包的合法方式;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制度。 3. **发承包法律制度**:考核建设工程发承包模式;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建设工程承包的相关规定;禁止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规定。 4. **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考核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工期、质量、价款等核心条款;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及劳动争议处理。 5.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制度**:考核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质量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6.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考核施工现场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 7.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法律制度**:考核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基本原理与程序;建设工程纠纷的常见类型及处理。 ###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本科目主要考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工具,旨在提升考生对项目全生命周期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能力。 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考核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和工程总承包方等不同参与方的项目管理目标与职责。 2. **建设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考核项目组织结构的基本模式,如线性组织结构、职能组织结构、矩阵组织结构;项目管理任务分工、工作流程组织;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物资管理、信息管理等内容。 3. **建设工程项目策划与决策**:考核项目决策阶段策划的工作内容;项目实施阶段策划的工作内容;项目目标动态控制原理及其应用。 4. **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管理**:考核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的模式,如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等;采购管理的工作程序与方法。 5.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考核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结构与主要内容;合同计价方式与风险分担;合同实施管理与索赔管理。 6.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考核进度计划系统的构成;横道图、网络计划技术等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进度控制的过程与措施。 7.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考核项目质量管理的概念、原则与体系;施工质量的影响因素与控制措施;质量验收的标准与程序。 8.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考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重点内容;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9.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考核施工环境管理的要求;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的措施。 10.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考核信息管理的目的与手段;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与应用。 ### (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本科目考核考生对某一专业工程领域(如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的专业技术、项目管理、法规标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需根据所选专业类别,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 1. **专业技术知识**:考核所选专业工程领域的构造原理、材料性能、施工工艺、技术标准等基础知识。例如,建筑工程需掌握建筑构造、建筑材料、建筑结构等知识;公路工程需掌握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技术知识。 2. **项目管理实务**:考核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通用知识应用于具体专业工程实践的能力。包括专业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等具体操作与案例分析。 3. **相关法规与标准**:考核与所选专业工程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例如,建筑工程需熟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市政公用工程需熟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 4. **案例分析能力**:考核综合运用上述知识,对专业工程实践中出现的典型问题进行分析、判断、计算和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案例分析题通常涉及进度延误、费用索赔、质量事故处理、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争议等实际场景。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具体规则如下: 1. **滚动周期**:考试成绩以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进行管理。 2. **合格标准**: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认定为合格。 3. **成绩计算**:在第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其合格成绩保留至下一个考试年度。在第二个考试年度内,考生只需报考并通过了第一个年度未通过的科目,且所有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即为考试合格。 4. **证书取得**: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5. **注册管理**: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后方可以一级建造师名义执业。注册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 6. **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数月内公布,具体公布时间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7. **成绩复核**: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核。 ## 五、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按国家规定执行: 1. **学历与专业要求**:考生需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要求**:考生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要求根据学历层次不同而有所区别,按国家规定执行。 3. **其他要求**:考生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4. **免试条件**: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免试条件按国家规定执行,通常涉及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并具有特定学历或资历的人员。 5. **增考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相应专业类别进行考试。通过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后,颁发相应专业类别资格证书。 6. **报名材料**:考生需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按当年报名通知执行。 7. **诚信报考**:考生应诚信报考,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虚假报名或作弊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与考试安排遵循全国统一部署,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 **报名时间**: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每年6月至7月期间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报名时间由当地考试组织机构确定并公布。 2. **报名方式**:考生需通过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部分省份可能实行考前或考后资格审核。 3. **考试时间**: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时间通常在9月份。具体考试日期由全国考试办公室统一确定。 4. **考试地点**:考试考点一般设在各省会城市或较大城市。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考点,具体考点安排由当地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5.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 6. **考试组织**: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试卷由全国统一印制,在指定考点统一考试。 7. **纪律要求**:考试严肃考风考纪,对作弊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考生需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 七、备考建议 针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特点和要求,为考生提供以下备考建议: 1. **明确目标,规划先行**:考生应首先了解考试大纲和各科目的分值分布、题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和短期复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确保各科均衡复习。 2. **精读大纲,把握重点**:以2012年版考试大纲为根本依据,深入理解各科目考核的知识体系和能力要求。重点关注高频考点和核心知识点,做到心中有数。 3. **系统学习,构建体系**:建设工程管理、法规等科目知识体系性强,建议采用系统学习的方法,梳理各章节之间的逻辑关系,构建完整的知识框架,避免碎片化学习。 4. **理解记忆,举一反三**:对于经济、法规等科目中的概念、原理、法律规定,应注重理解而非死记硬背。通过案例分析、对比学习等方式,加深理解,提高应用能力。 5. **真题驱动,熟悉题型**:大量练习历年真题和高质量模拟题,熟悉命题思路、题型特点和答题技巧。通过做题检验学习效果,查漏补缺,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率。 6. **重视实务,强化案例**: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是通关的关键,尤其是案例分析题。考生需结合所选专业的专业技术知识,加强案例练习,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规范术语的使用和答题格式的规范。 7. **关注动态,更新知识**: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会不断更新。备考过程中,应注意关注相关领域的最新政策、规范和标准,确保知识体系的时效性。 8. **调整心态,坚持到底**:备考过程漫长且具有一定难度,考生需保持积极心态,克服畏难情绪。坚持按计划复习,持之以恒,方能取得良好效果。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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