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简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旨在通过统一组织、严格标准的考核,评价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从而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继续严格遵循《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3号)的规定进行组织与实施。考试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生态环境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旨在选拔和评价合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专业人力保障。
本次考试大纲(2011年版)是指导考生复习备考、命题专家进行试题命制的根本依据。大纲明确了各科目的考核范围、重点内容和知识层次要求,体现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考生应依据本大纲,结合官方指定教材,进行系统性的学习和准备。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置4个科目。各科目满分、合格标准及考试时长如下表所示。考试时长在2011年度规定为3小时,后续年度如有调整,以当年官方考务通知为准。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客观题 | 200 | 3小时 |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客观题 | 150 | 3小时 |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客观题 | 150 | 3小时 |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120 | 3小时 |
**注:** 以上考试时长为2011年度规定。根据基线信息,近年客观题科目调整为2.5小时,具体以当年考务通知为准。
## 三、各科考核内容
各科目考核内容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掌握”指需理解并能够熟练运用;“熟悉”指能够理解并能够运用;“了解”指知道有关概念和原理。
### (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本科目考核考生对环境保护及环境影响评价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掌握程度。重点考核内容涵盖:
1.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与制度:**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核心原则、基本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单行环境法律的主要内容与关键条款;了解其他相关环境法律法规。
2. **环境影响评价专项法律法规:**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评价分类管理、规划评价与建设项目评价的程序与内容、法律责任等;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的具体规定;了解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政策文件。
3. **环境保护管理与监督法律法规:** 熟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访、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相关规定;了解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环境规划、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了解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密切相关的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水资源管理、森林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通用法律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
###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本科目考核考生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标准体系的理解和应用能力。重点考核内容涵盖: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 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的核心内容,包括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评价范围确定、评价时段选择、评价方法选用等基本要求;熟悉各要素(如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固体废物、风险评价等)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具体技术要求、方法、标准和评价工作程序;了解各导则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关系。
2. **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 熟悉国家及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等)的分级、限值及适用范围;熟悉国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等)的分类、限值及执行要求;了解标准体系的构成、制修订原则及与评价工作的关系。
3.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标准:**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涉及的其他技术标准,如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
4. **标准的应用与选择:** 掌握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如何正确选择和应用适用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技术导则;熟悉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关系及执行原则。
### (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本科目考核考生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的能力。重点考核内容涵盖:
1. **环境影响识别与预测方法:** 掌握环境影响识别的基本方法、原则和程序;熟悉各类环境要素(大气、水、声、生态等)环境影响预测的常用模型、方法及其适用条件;了解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的方法。
2. **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措施:** 掌握环境影响评估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指标体系;熟悉针对不同类型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减缓对策的原则与方法;了解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可行性论证的基本方法。
3. **环境监测与监理技术:**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监测的方案设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与分析、质量保证与控制等技术要求;熟悉环境监理的基本概念、内容和要求。
4. **新技术与新方法:**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领域发展的新技术、新方法,如地理信息系统(GIS)在环评中的应用、遥感技术、数值模拟技术等。
5. **技术方法的综合应用:** 掌握在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如何根据项目特点和环境条件,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方法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和提出对策。
### (四)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本科目为主观题考试,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技术导则与技术方法,分析、解决实际环境影响评价问题的能力。重点考核内容涵盖:
1. **案例分析与评价:** 考生需阅读给定的建设项目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案例材料,运用相关知识,分析案例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2. **问题识别与诊断:** 能够识别案例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不足或错误,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3. **对策与建议提出:** 针对案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提出合理、可行的改进建议、补充措施或评价结论。
4. **综合应用与判断:** 考核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技术方法的综合运用能力,以及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质量的判断能力。
5. **典型项目类型:** 案例可能涉及不同类型的项目,如工业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区域开发规划等,考核考生对不同项目环评特点的理解。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 **考全科人员:**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即“考全科”)的人员,其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这意味着,考生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例如,若考生在2011年通过了部分科目,则其通过科目的成绩有效期延续至2012年,考生需在2012年通过剩余科目。
2. **免试部分科目人员:**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2个科目(即《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 **成绩合格标准:**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该科目满分的60%。具体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科目合格标准为120分(满分200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科目合格标准为90分(满分150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科目合格标准为90分(满分150分);《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72分(满分120分)。
4. **证书管理:**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注册,注册后方可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名义执业。
## 五、报名条件(按 2011 年度适用的规定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大专学历条件:**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
2. **本科学历条件:**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
3. **硕士学历条件:**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4. **博士学历条件:**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
5. **其他专业条件:** 取得上述学历的其他专业人员,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6. **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满足特定条件(如已取得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一定年限等)的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具体免试条件以当年报考文件为准。
**注:**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具体范围,依据当时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附件中的专业目录确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年年底。具体报名资格认定以当年官方发布的报考文件为准。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说明合格标准的执行方式)
1. **报名时间:**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每年3月至4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根据当年考务通知组织实施。考生需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或相关部门发布的官方公告。
2. **考试时间:** 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每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举行。具体考试日期以当年国家考务通知为准。2011年度考试时间为5月14-15日(依据基线中首次考试时间推断年度考试安排惯例,具体以2011年当年通知为准)。
3. **考试组织:** 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组织,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4. **合格标准执行方式:** 2011年度考试合格标准执行固定分数制,即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具体分数如第二节表格及第四部分所述。此标准全国统一,不因地区差异而调整。考生各科目成绩达到上述合格标准,且在规定的滚动周期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认定为考试合格。
5. **考务通知:** 所有关于报名、考试、合格标准的具体安排,均以当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考务通知为准。
## 七、备考建议
针对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帮助考生有效备考,提出以下建议:
1. **系统学习,把握大纲:** 考生应以本考试大纲为根本依据,系统学习各科目内容。大纲明确了考核范围和知识层次,是命题和复习的蓝图。建议结合官方指定教材,逐章逐节进行学习,确保覆盖所有考核点。
2. **区分层次,重点突破:** 对于“掌握”层次的内容,应深入理解,能够熟练运用;对于“熟悉”层次的内容,应理解其要点,能够应用;对于“了解”层次的内容,应知晓基本概念和原理。复习时应有所侧重,将主要精力放在“掌握”和“熟悉”的内容上。
3. **法律法规,熟记活用:**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科目内容繁多,考生需注重对法律条文、制度规定的记忆和理解。不仅要记住具体条款,更要理解其立法精神和适用场景,能够联系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4. **技术导则与标准,注重应用:**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科目与实践联系紧密。考生不仅要学习导则和标准的具体内容,更要理解其背后的技术原理,掌握如何在环评工作中正确选择和应用这些导则与标准。
5. **技术方法,理解原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科目涉及较多预测模型和方法。考生应着重理解各种方法的适用条件、基本假设、计算原理和局限性,而非死记硬背公式。能够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方法是考核重点。
6. **案例分析,综合训练:**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是综合能力的体现。考生应在前三科学习的基础上,多阅读和分析实际环评案例,练习如何运用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方法去识别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可以尝试自己撰写案例分析答案,锻炼主观题答题能力。
7. **关注动态,及时更新:**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标准会不断更新修订。考生在学习时,应注意关注截至2011年考试前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版本,确保学习内容的时效性。
8. **合理规划,循序渐进:** 考生应根据自身基础和时间安排,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建议尽早开始复习,分阶段进行,先通读教材,再重点突破,最后进行模拟练习和查漏补缺。对于考全科人员,需注意2年滚动周期的要求,合理规划各科目的报考顺序。
9. **利用资源,交流互助:** 可以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利用网络资源、学习论坛等获取信息和交流经验。与同行或考生交流复习心得,有助于加深理解和解决疑难问题。
10. **注重实践,理论联系实际:**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践性很强。考生若有相关工作经历,应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加深理解。若无工作经历,也应多关注实际环评案例和项目,培养实务感。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版)
2011-06-01 1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旨在通过统一组织、严格标准的考核,评价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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