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简介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旨在评价和选拔具备相应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会计人才。2010年度,该考试继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分别对应不同层次的会计专业能力要求。考试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原则,旨在客观、公正地评价应试人员的会计专业水平,为会计行业的人才选拔和队伍建设提供依据。本大纲依据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相关精神与规定编制,是当年应试人员备考和命题工作的根本遵循。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三个级别,具体考试科目、题型、满分及考试时长如下表所示:
| 级别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
| 初级 | 初级会计实务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 100 | 120分钟 |
| 初级 | 经济法基础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 100 | 90分钟 |
| 中级 | 中级会计实务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 100 | 180分钟 |
| 中级 | 财务管理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 100 | 150分钟 |
| 中级 | 经济法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 100 | 120分钟 |
| 高级 | 高级会计实务 | 案例分析题 | 100 | 210分钟 |
注:1. 所有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满分100分)。
2. 高级会计实务为开卷考试。
3. 具体题型分布及分值比例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 三、各科考核内容
### (一)初级会计实务
本科目主要考核会计基本理论、会计核算方法以及财务报表编制等实务操作能力。
1. **会计基础**:考核会计基本概念、会计要素、会计等式、会计科目与账户、复式记账法(借贷记账法)等基础理论。
2. **资产**:考核流动资产(如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等)和非流动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3. **负债**:考核流动负债(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和非流动负债(如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的核算。
4. **所有者权益**:考核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的核算。
5. **收入、费用和利润**:考核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的确认与计量,费用的归集与分配,以及利润的形成与分配。
6. **财务报表**:考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基本财务报表的编制原理和方法。
### (二)经济法基础
本科目主要考核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旨在培养应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1. **法律制度概述**:考核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事实、法律责任等基础法律知识。
2.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核票据(汇票、本票、支票)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追索等支付结算规则,以及银行卡、网络支付等非票据结算方式。
3.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核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等。
4.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核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及纳税申报等。
5.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考核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主要税种的基本规定。
6. **会计法律制度**:考核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会计工作基本规范。
7. **经济法相关其他规定**:考核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中的一些补充规定等。
### (三)中级会计实务
本科目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核心科目,考核内容全面深入,侧重于复杂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
1. **总论**:考核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目标等基础理论。
2. **存货**:考核存货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包括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期末计量等)。
3. **固定资产**:考核固定资产的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折旧、减值、处置等)。
4. **无形资产**:考核无形资产的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摊销、减值、处置等)。
5. **长期股权投资**:考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成本法与权益法)、处置等。
6. **投资性房地产**:考核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模式(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及转换、处置。
7. **资产减值**:考核资产减值的迹象、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
8. **负债**:考核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中较为复杂的业务,如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借款费用、应付债券、预计负债等。
9. **所有者权益**:考核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的核算。
10. **收入、费用和利润**:考核收入确认的原则、具体类型收入的确认(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建造合同等),费用确认,以及利润表编制。
11. **财务报告**:考核财务报表的构成、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原理与方法。
12. **政府会计**:考核政府会计的基本概念、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核算基础及主要业务处理(根据2010年大纲要求,此部分可能为初步介绍或选学内容,以当年大纲具体规定为准)。
13.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考核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殊性,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的确认与计量(根据2010年大纲要求,此部分可能为选学内容,以当年大纲具体规定为准)。
### (四)财务管理
本科目主要考核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基本方法以及各项财务管理活动的分析与决策能力。
1. **总论**:考核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环节、财务管理体制等基本概念。
2. **财务分析**:考核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如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因素分析),以及主要财务比率(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比率)的计算与分析。
3. **筹资管理**:考核筹资方式(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借款、融资租赁等)、资本成本计算、资本结构优化(如杠杆效应、最佳资本结构)等。
4. **投资管理**:考核投资项目现金流量的估算、投资决策方法(如净现值、内含报酬率、投资回收期等)、风险与收益的关系。
5. **营运资金管理**:考核现金管理、存货管理、应收账款管理、流动负债管理等营运资金的管理策略与方法。
6. **成本管理**:考核成本性态分析、变动成本法、标准成本法、责任成本核算等成本管理基本方法。
7. **收入与分配管理**:考核收入管理、股利分配政策(如剩余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政策等)及其影响。
8. **财务预算**:考核财务预算的编制方法(如固定预算、弹性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及全面预算体系。
9. **财务控制**:考核财务控制的原则、方法(如预算控制、比率控制、责任控制等)及执行与评价。
### (五)经济法
本科目考核范围广泛,涵盖公司、证券、票据、金融、税收等多个领域的法律制度。
1. **总论**:考核经济法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责任等基础理论。
2. **公司法律制度**: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解散与清算等。
3.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事务执行、入伙退伙、解散清算等。
4.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事务管理、解散与清算。
5.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经营管理等(根据2010年大纲,此部分可能涉及相关特别规定)。
6. **证券法律制度**:考核证券发行与交易制度、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等。
7. **票据法律制度**:考核汇票、本票、支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追索等票据行为。
8. **增值税法律制度**: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人、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
9. **消费税法律制度**:考核消费税的纳税人、税目、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等。
10.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收优惠、源泉扣缴等。
11.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目、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等。
12.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考核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主要税种的基本规定。
13. **金融法律制度**:考核银行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中的部分金融监管内容等。
### (六)高级会计实务
本科目为开卷考试,采用案例分析题形式,考核综合运用高级会计理论解决复杂实务问题的能力。
1. **会计理论前沿**:考核会计理论发展、会计估计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等高级会计理论问题。
2. **财务报告与合并报表**:考核复杂情况下财务报表的编制,特别是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原理与特殊处理。
3. **会计电算化与信息化**:考核会计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内部控制、数据安全管理等。
4.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考核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框架、要素、评价与审计,以及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
5. **会计制度设计与分析**:考核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原则、主要内容及评价。
6. **高级财务分析与决策**:考核基于复杂财务数据的综合分析、绩效评价、投资决策支持等。
7. **其他高级会计实务问题**:考核政府会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企业重组、金融工具会计等特定领域的高级实务处理(根据2010年大纲具体范围确定)。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1. **初级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
2. **中级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3. **高级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参加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60分)后,取得的**成绩合格证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年内有效**,并作为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有效凭证。
4. **合格标准**:所有级别、所有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满分100分)。
5. **证书管理**: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由财政部统一印制并颁发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 五、报名条件(按 2010 年度适用的规定写)
1.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 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也可报名。
2.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 取得**博士学位**。
* 具体报名资格认定以当年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发布的报考文件为准。
3.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一般还需具备:
* 取得会计师资格(即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 或具备其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所要求的学历、资历条件。
* 具体报名资格认定以当年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发布的报考文件为准。
4. **报名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其户籍关系或工作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5. **违纪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应试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
1. **报名时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统一公布。通常情况下,**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在每年5月前后进行**,**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在每年9月前后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2. **考试时间**:
* **初级资格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5月**的某个周末进行。
* **中级资格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9月**的某个周末进行。
* **高级资格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5月**与初级资格考试同期或相近时间进行。
* 具体考试日期以当年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3. **考试方式**:
*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
* 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的案例分析题形式,为**开卷考试**。
4. **合格标准执行**:所有科目均实行**60分**的固定合格标准。应试人员需达到此分数方视为合格。
5. **报名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照片上传及缴费。具体流程以当年报名通知为准。
## 七、备考建议
1. **制定科学学习计划**:根据考试科目和自身基础,合理分配学习时间。建议将备考周期分为基础学习、强化巩固和冲刺模拟三个阶段,循序渐进。
2. **深入理解教材大纲**:以2010年度官方考试大纲和教材为核心学习材料,全面理解各章节的考核要点和内在联系,构建系统的知识框架。
3. **注重概念与原理掌握**:会计和法律知识体系性强,务必准确理解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则,避免死记硬背。对于复杂的会计处理和法律条文,应结合实例进行理解。
4. **强化习题训练与总结**:通过大量做练习题、历年真题,熟悉题型、解题思路和答题技巧。对错题进行归纳总结,查漏补缺,巩固薄弱环节。
5. **关注政策与法规更新**:虽然以2010年大纲为准,但经济法部分涉及的政策法规可能有所调整,备考时应留意当年发布的最新相关法规动态(以官方公告为准)。
6. **模拟实战与时间管理**:在复习后期,进行全真模拟考试,严格按照考试时间答题,训练答题速度和准确率,适应考试节奏。
7. **高级考生注重案例综合**:高级会计实务备考应着重培养案例分析能力,学会综合运用高级会计理论、准则和制度,分析解决复杂的实务问题,并注意开卷考试中资料查找与运用的效率。
8. **保持良好心态**:备考过程漫长,应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合理安排生活与学习,避免焦虑,持之以恒。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版)
2010-06-01 1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旨在评价和选拔具备相应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会计人才。2010年度,该考试继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分别对应不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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