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版)

2011-06-01 1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旨在评价和认定会计专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与能力。2011年度,该考试继续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全面覆盖会计领域的不同层次人才需求。考

## 一、考试简介 ![会计职称配图](https://api.unimgr.com/app-api/file/storage/perm/b04d0883ffbff86e9d8310de51cfe0d9?spec=preview_1280&gen=eager)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旨在评价和认定会计专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与能力。2011年度,该考试继续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全面覆盖会计领域的不同层次人才需求。考试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原则,确保考试的公平性与权威性。通过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具备担任相应会计工作岗位的专业能力,是用人单位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2011年的考试工作严格遵循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发布的当年官方文件执行,所有考生均须以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和要求为准进行备考与报名。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考试科目、题型、满分及考试时长如下表所示: | 级别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 | 初级 | 初级会计实务 | 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 100分 | 120分钟 | | 初级 | 经济法基础 | 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 100分 | 90分钟 | | 中级 | 中级会计实务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180分钟 | | 中级 | 财务管理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150分钟 | | 中级 | 经济法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120分钟 | | 高级 | 高级会计实务 | 案例分析题 | 100分 | 210分钟 | 注:1. 表格中“题型”一列,基线明确初级为客观题(包含四种具体题型),中级和高级的题型描述在基线中未完全明确,故按基线要求,中级部分写“以当年公告为准”。2. 所有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 ## 三、各科考核内容 ### (一)初级会计实务 本科目主要考核考生进行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处理能力。考核内容涵盖会计基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等多个方面。 1. **会计基础**:考核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与账户、复式记账法、借贷记账法等基本理论,以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产清查等会计核算方法。 2. **资产核算**:重点考核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确认、计量和后续核算。 3. **负债核算**:考核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4. **所有者权益核算**:考核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构成及核算。 5. **收入、费用和利润**:考核收入确认与计量的原则,期间费用的核算,以及利润的形成与分配。 6. **财务报表**:考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基本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方法。 ### (二)经济法基础 本科目主要考核考生依法从事经济活动所应具备的会计相关法律知识。考核内容涉及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 1. **会计法律制度**:考核会计法、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管理等基本规定。 2.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核票据(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卡、结算方式等支付工具与结算规则。 3.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核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等。 4.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核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等。 5.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考核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的基本规定。 6.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考核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社会保险的基本规定。 ### (三)中级会计实务 本科目主要考核考生运用会计准则进行复杂会计业务处理的能力。考核内容深度和广度均高于初级,涵盖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方面。 1. **资产**:深入考核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减值、存货、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的复杂核算。 2.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考核长期负债、股份支付、借款费用资本化、或有事项、收入(特别是建造合同收入、劳务收入等)、所得税会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等。 3. **财务报表**:考核财务报表的编制,包括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与方法、每股收益的计算、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等。 4. **特殊业务会计**:考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币折算、租赁、政府补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复杂业务的会计处理。 ### (四)财务管理 本科目主要考核考生进行财务分析、预测、决策、控制和评价的能力。考核内容侧重于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能。 1. **财务管理基础**:考核财务管理的目标、环境、货币时间价值、风险与收益的关系等基础理论。 2. **预算管理**:考核全面预算的编制方法、执行与控制。 3. **筹资管理**:考核筹资方式(如股权筹资、债务筹资)、资本成本计算、资本结构优化等。 4. **投资管理**:考核项目投资、证券投资的评估与决策方法,如净现值、内含报酬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的应用。 5. **营运资金管理**:考核现金、应收账款、存货等营运资金的管理策略。 6. **股利分配管理**:考核股利分配政策及其影响。 7. **财务分析与评价**:考核财务比率分析、杜邦分析体系等财务分析工具的应用。 ### (五)经济法 本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与会计工作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考核内容侧重于公司、证券、票据、合同、金融等法律制度。 1. **总论**:考核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经济法基本理论。 2. **公司法律制度**: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解散与清算等。 3. **证券法律制度**:考核证券发行与交易、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等制度。 4.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核票据法(汇票、本票、支票)的核心规定,以及支付结算的相关规定。 5. **合同法律制度**:考核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 6. **金融法律制度**:考核银行信贷、保险、票据、证券、期货等金融领域的核心法律制度。 7. **其他相关经济法律制度**:考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政监督等法律制度。 ### (六)高级会计实务 本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运用高级会计理论、法规和政策,解决复杂会计实务问题的能力。考试采用开卷形式,以案例分析题为主。 1. **高级会计核算**:考核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每股收益、分部报告、租赁、外币折算、企业合并中的会计处理等复杂业务的核算。 2.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考核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等。 3. **会计管理与职业道德**:考核会计组织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等内容。 4. **案例分析**:要求考生根据提供的案例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或做出专业判断。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管理根据级别不同而有所区别,旨在科学评估考生的知识掌握程度。 1. **初级资格考试**: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这意味着成绩不滚动,单科合格成绩无效,必须一次性通过两科。 2. **中级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三个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即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例如,若考生在2011年通过了中级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则在2012年只需通过经济法即可。 3. **高级资格考试**: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将获得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这意味着考生需在取得成绩合格证后的3年内,通过评审才能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 ## 五、报名条件(按 2011 年度适用的规定写) 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工作年限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1.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 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 会计专业工作的人员,可不受上述学历限制,但需具备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2.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 取得**博士学位**。 * 具体报名要求以当年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发布的报考文件为准。 3.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一般须具备以下条件: * 取得会计师职称(即中级会计职称)。 * 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 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要求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 具备较强的会计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与考试安排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统一规划,各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1. **报名时间**:报名工作一般在考试前数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材料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2. **考试时间**: * **初级资格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5月**进行。 * **中级资格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9月**进行(注:2024年起中级调整至9月上旬,但2011年度仍按往年惯例安排在9月)。 * **高级资格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5月**进行,与初级考试同期或相近。 3. **合格标准执行方式**: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满分100分)。考生须在规定的考试年度内,达到各科目合格标准,并满足相应的成绩管理周期要求,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 七、备考建议 针对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帮助考生有效备考,提出以下建议: 1. **明确目标,规划时间**:考生应根据自身报考级别和科目,制定详细的复习计划。初级考生需确保在1个年度内攻克两科;中级考生可合理规划2年内的学习进度;高级考生则需侧重案例分析能力的提升。 2. **紧扣大纲,吃透教材**:考试大纲是命题的依据,考生应认真学习2011年版考试大纲,并以此为核心,深入研读官方指定教材,掌握各章节的核心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3. **理解记忆,注重应用**:会计考试不仅考查记忆,更注重理解与应用。考生应理解会计原理、法规条款背后的逻辑,并通过大量练习,掌握解题方法和技巧,特别是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思路。 4. **分科突破,重点突出**: * **初级会计实务**:应重点掌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的核算,以及财务报表编制。 * **经济法基础**:应重点掌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以及票据法、劳动合同法的核心规定。 * **中级会计实务**:应重点攻克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所得税会计等难点章节。 * **财务管理**:应重点掌握财务分析、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的计算与分析。 * **中级经济法**:应重点掌握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 * **高级会计实务**:应重点学习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等高级内容,并加强案例分析练习。 5. **多做习题,模拟演练**:通过做历年真题和模拟题,熟悉题型、题量和考试难度,检验学习效果,查漏补缺。特别是中级和高级考生,应注重培养在有限时间内准确作答的能力。 6. **关注动态,及时更新**:考生应密切关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及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官方信息,及时了解报名、考试、政策等方面的最新变动。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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