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

2014-06-01 1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旨在评价和认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与能力。2014年度,该考试继续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全面考察应试人员的会计理论功底、实务操

## 一、考试简介 ![会计职称配图](https://api.unimgr.com/app-api/file/storage/perm/f56ff9863b0ff7289c16322f7353befb?spec=preview_1280&gen=eager)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旨在评价和认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与能力。2014年度,该考试继续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全面考察应试人员的会计理论功底、实务操作能力和综合分析与决策水平。考试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原则,确保评价标准的科学性与公平性。自2014年起,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机考)方式,标志着考试形式向信息化、规范化迈进重要一步。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和备考复习的根本依据,其内容紧扣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旨在选拔具备相应专业素养的会计人才。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考试科目、题型、满分及考试时长如下表所示。所有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满分100分)。 | 级别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 | **初级** | 初级会计实务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 100 | 120分钟 | | | 经济法基础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 100 | 90分钟 | | **中级** | 中级会计实务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 100 | 180分钟 | | | 财务管理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 100 | 150分钟 | | | 经济法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 100 | 120分钟 | | **高级** | 高级会计实务 | 案例分析题 | 100 | 210分钟 | *注:以上题型为2014年度各科目主要题型框架,具体题型分布及比例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 三、各科考核内容 ### (一)初级会计实务 本科目主要考核会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基本实务操作能力。 1. **会计基础**:考核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与账户、复式记账法(借贷记账法)等核心基础概念与原理。 2. **会计凭证与账簿**:考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填制与审核,以及会计账簿的设置、登记与核对。 3. **财产清查**:考核财产清查的方法、程序及盘存结果的处理。 4. **财务会计报告**:考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基本结构。 5. **资产核算**:考核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确认、计量与账务处理。 6. **负债核算**:考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7. **所有者权益核算**:考核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的核算。 8. **收入、费用和利润**:考核收入确认与计量的原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以及利润的形成与分配。 9. **管理会计基础**:考核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基础管理会计知识。 ### (二)经济法基础 本科目主要考核与会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1. **会计法律制度**:考核会计法、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管理等基本法律规定。 2.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核票据(汇票、本票、支票)结算、银行卡结算、网络支付等支付工具的使用规则与法律责任。 3.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核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计算及税收优惠等核心内容。 4.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核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及税收优惠。 5.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考核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主要税种的基本规定。 6.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考核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7. **其他法律制度**:考核经济法概述、仲裁、民事诉讼等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程序与争议解决机制。 ### (三)中级会计实务 本科目是中级考试的核心,考核全面、深入的会计实务处理能力。 1. **总论**:考核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等基础理论。 2. **存货**:考核存货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发出计价方法及期末计量。 3. **固定资产**:考核固定资产的确认、初始计量、折旧方法、后续支出、处置及减值处理。 4. **无形资产**:考核无形资产的确认、初始计量、摊销、后续支出、处置及减值处理。 5. **投资性房地产**:考核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模式(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及转换处理。 6. **长期股权投资**:考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成本法与权益法)、处置及合并财务报表相关基础。 7. **资产减值**:考核资产减值的迹象判断、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 8. **金融资产**:考核金融资产的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 9. **负债**:考核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如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的确认与计量。 10. **所有者权益**:考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11. **收入、费用和利润**:考核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等的确认与计量,以及期间费用和利润的核算。 12. **政府补助**:考核政府补助的定义、类型、确认与计量(总额法与净额法)。 13. **所得税**:考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的确认。 14. **财务报告**:考核财务报表的构成、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与基本方法。 15.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考核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的处理。 16.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考核相关变更与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 17. **外币折算**:考核外币交易及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18. **租赁**:考核租赁的分类(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承租人与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9.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考核相关资产的确认、计量与列报。 20. **每股收益**:考核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21. **现金流量表**:考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直接法与间接法)及列报。 22. **关联方披露**:考核关联方关系的认定及披露要求。 ### (四)财务管理 本科目主要考核企业财务活动的基本规律、管理理论与实务技能。 1. **财务管理总论**:考核财务管理的目标、内容、环境及财务管理体制。 2. **财务分析**:考核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因素分析)及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3. **预算管理**:考核预算的种类、编制方法(固定预算、弹性预算、零基预算、滚动预算)及执行与控制。 4. **筹资管理**:考核筹资方式(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借款、融资租赁等)、资本成本计算、杠杆效应及资本结构优化。 5. **投资管理**:考核投资项目的现金流量估算、财务评价指标(净现值、内含报酬率、投资回收期等)的运用及风险评价。 6. **营运资金管理**:考核现金管理、存货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及流动负债管理。 7. **股利分配与股票回购**:考核股利分配政策(剩余股利政策、固定或稳定增长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及股票回购的影响。 8. **成本管理**:考核成本性态分析、变动成本法、标准成本法及作业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9. **财务评价与考核**:考核企业综合财务绩效评价的方法与指标体系。 ### (五)经济法 本科目主要考核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 1. **总论**:考核经济法的主体、行为、责任等基础理论。 2. **公司法律制度**: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份发行与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与清算等。 3.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事务执行、入伙与退伙、解散与清算。 4. **证券法律制度**:考核证券发行与交易制度(股票、债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证券服务机构等。 5.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核票据(汇票、本票、支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及追索权,以及支付结算方式。 6. **合同法律制度**:考核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与转让、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7. **金融法律制度**:考核银行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等金融领域的专门规定。 8. **增值税法律制度**: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 9. **消费税法律制度**:考核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应纳税额计算及税收优惠。 10.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收优惠及源泉扣缴。 11.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项目、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 12.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考核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主要税种的基本规定。 13. **财政法律制度**:考核预算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14. **会计法律制度**:考核会计法、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管理。 15. **经济法责任**:考核法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承担方式。 ### (六)高级会计实务 本科目主要考核高级会计人员综合运用会计理论、实务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复杂经济业务处理、财务分析、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能力。 1. **企业合并与合并财务报表**:考核同一控制下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原理与方法,包括内部交易抵销、少数股东权益处理等。 2. **长期股权投资与合并财务报表**:考核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处理。 3. **收入**:考核特殊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如建造合同收入、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 4. **所得税**:考核企业合并中所得税的处理,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的确认与计量。 5. **财务报告**:考核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分部报告的列报,以及企业合并中商誉的确认与减值测试。 6.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考核在复杂企业结构下相关变更与更正的处理。 7. **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考核内部控制的基本理论、要素、评价与审计,以及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与实务。 8. **金融工具**:考核复杂金融工具(如衍生工具、复合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与披露。 9. **政府会计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考核政府会计的基本概念、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与衔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特点。 10. **会计信息化与数据分析**:考核在信息化环境下会计工作的流程、内部控制及数据分析在管理决策中的应用。 11. **案例分析**:考核对给定复杂经济业务或管理情境的综合分析能力,要求运用高级会计知识提出解决方案或进行决策判断。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1. **初级资格考试**: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单科合格成绩无效。 2. **中级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例如,若第一年通过1科,则第二年需通过剩余2科;若第一年通过2科,则第二年只需通过剩余1科。 3. **高级资格考试**:参加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颁发成绩合格证。该成绩合格证在**3年内**有效,可用于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高级资格考试不设滚动周期,仅一次考试机会。 4. **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满分100分)。该标准全国统一,不以各地区具体分数线为准。 5. **成绩公布与查询**:考试成绩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统一公布,具体查询方式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6. **证书管理**: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申领资格证书。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用印,全国有效。 ## 五、报名条件(按 2014 年度适用的规定写) 1.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 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 遵守财经纪律,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 报名人员中,在校大学生可以凭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报考。 2.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 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具备**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 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 具备**博士学位**。 * 上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为考试年度年底(2014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是指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累计时间。 * 报名人员中,在校大学生不得报考。 3.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 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具备会计师资格(即已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从事会计工作**10年以上**(具体年限要求以当年报考文件为准)。 * 具备较强的会计专业理论和实务经验,能够独立主持或参与单位财务会计管理、财务分析、财务预测等工作。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 1. **报名时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报名时间一般在考试年度的**考前数月**进行,具体起止时间由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以当年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及各地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 2.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5月**进行。 * **中级资格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9月**进行(注:2024年起中级调整至9月上旬,2014年度仍按往年惯例安排)。 * **高级资格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5月**进行,与初级考试同期或相近。 3. **考试方式**: *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自2014年起**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机考)方式**。 * 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在2014年度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具体考试形式以当年公告为准。 4. **合格标准执行**:所有科目合格标准统一为**60分**(满分100分)。该标准全国统一执行,不因地区差异而调整。考生需达到此分数方可视为合格。 5. **报名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各地指定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照片上传及缴费。具体流程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6. **考场设置**:考试在全国各考区统一设置考场。初级机考考场需配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设备。 ## 七、备考建议 1. **明确目标,规划全程**:考生应根据自身所处的级别(初级、中级、高级)和通过要求,制定长期的备考规划。初级考生需确保在1个年度内攻克两科;中级考生需规划好2年滚动周期内的科目搭配;高级考生则需聚焦于高级会计实务的深度学习与案例分析能力提升。 2. **紧扣大纲,精读教材**:考试大纲是命题的根本依据。考生应获取2014年度官方发布的考试大纲及指定教材,逐章逐节进行学习,理解核心概念、原理和法规条文。特别是中级和高级考生,需对教材内容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和深化。 3. **分科突破,抓住重点**: * **初级考生**:初级会计实务侧重理解与计算,需多做练习题巩固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章节的账务处理;经济法基础侧重记忆与理解,需加强对税法、支付结算、劳动合同等法律条文的记忆和应用。 * **中级考生**:中级会计实务内容多、难度大,是备考核心,需投入最多时间,重点掌握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所得税等难点章节;财务管理侧重公式理解与计算应用,需通过大量练习熟悉各种财务评价指标的计算;经济法侧重法条记忆与案例结合,需理解公司、证券、合同、税法等法律制度的内在逻辑。 * **高级考生**:高级会计实务需超越基础核算,注重综合应用。应深入研究企业合并、合并报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高级主题,并通过大量案例分析练习,提升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 4. **习题演练,巩固知识**:在理解知识点的基础上,通过做习题、模拟题来检验学习效果。初级和中级考生应熟练掌握各类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不定项)的解题技巧。高级考生应重点练习案例分析题,培养分析思路和表述能力。 5. **关注变化,更新知识**: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会不断更新。考生需关注2014年度前后发布的最新会计政策、税法修订等内容,确保备考知识与时俱进。 6. **利用资源,高效学习**:可借助网络课程、辅导资料、学习小组等外部资源辅助学习。特别是对于中级和高级考生,复杂知识点可能需要借助讲解来加深理解。 7. **模拟实战,适应考试**:考前应进行模拟考试,熟悉考试环境(尤其是初级机考)、时间分配和答题节奏。中级和高级考生需注意长卷答题的时间管理。 8. **调整心态,坚持到底**:会计资格考试内容多、周期长,考生需保持积极心态,持之以恒。合理安排学习与生活,避免疲劳作战,以最佳状态迎接考试。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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