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旨在选拔和评价具备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合格人才。2012年度,考试继续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115号)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两个阶段。专业阶段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注册会计师专业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道德;综合阶段则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综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坚持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独立、客观、公正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自2012年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面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以下简称“机考”)方式。考生在计算机终端接受试题、答题和提交答案。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8月下旬的周末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当年发布的报名简章为准。报名工作一般在当年4月进行,具体报名条件和流程以中注协当年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设专业阶段6个科目和综合阶段1个科目。专业阶段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合格标准均为60分。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设试卷一和试卷二,两卷合计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综合阶段无单科分数线要求)。各科目考试时长及题型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会计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3小时(180分钟) |
| 审计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5小时(150分钟) |
| 财务成本管理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5小时(150分钟) |
| 税法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小时(120分钟) |
| 经济法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小时(120分钟) |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小时(120分钟) |
|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3.5小时(210分钟) |
|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3.5小时(210分钟) |
## 三、各科考核内容
**(一)会计**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是否掌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基本原理、具体准则的应用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考核内容旨在确保考生能够正确处理各类交易和事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
1. **财务会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理解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掌握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的概念及其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的应用。
2. **存货**:掌握存货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包括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以及存货的盘存制度。
3. **长期股权投资**:掌握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企业合并形成的和非企业合并形成的)、后续计量(成本法和权益法)以及核算方法的转换。
4. **投资性房地产**:掌握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以及转换和处置的会计处理。
5. **固定资产**:掌握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初始计量、折旧方法、后续支出、处置以及减值测试的会计处理。
6. **无形资产**:掌握无形资产的确认、初始计量、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处理、后续计量、摊销、处置和减值。
7. **资产减值**:掌握资产减值的迹象、可收回金额的确定、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等。
8. **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9. **所有者权益**:掌握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10. **收入、费用和利润**:掌握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以及费用和利润的核算。
11. **政府补助**:掌握政府补助的定义、类型、确认和计量(总额法和净额法)。
12. **所得税**:掌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列报。
13. **财务会计报告**:掌握财务报表的构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编制基础、列报要求和重要项目的披露。
14. **企业合并**:掌握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以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原理和方法。
15. **合并财务报表**:掌握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编制程序、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如内部交易抵销、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示)。
16. **每股收益**:掌握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17. **现金流量表**:掌握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直接法和间接法)及重要项目的列报。
18. **关联方披露**:掌握关联方的认定、关联方交易的类型以及关联方披露的要求。
19.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掌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类型(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及其会计处理。
20. **或有事项**:掌握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21. **借款费用**:掌握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以及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22. **股份支付**:掌握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23. **租赁**:掌握租赁的分类(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24. **金融工具**:掌握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包括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含公允价值计量和减值)以及终止确认。
25. **特殊交易或事项**:包括企业年金基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
**(二)审计**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是否掌握审计基本原理、审计风险模型、各类交易和账户余额的审计以及完成审计工作。考核内容旨在确保考生能够运用职业判断,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
1. **审计概述**:理解审计的定义、目标、要素(审计业务三方关系、审计要素、审计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2. **审计计划**:掌握审计计划的编制,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以及利用专家的工作。
3. **审计证据**:掌握审计证据的性质、来源和充分性、适当性,以及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
4. **审计环境**: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其他外部因素、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
5. **风险评估**:掌握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舞弊风险),以及针对评估的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6. **审计应对**:包括针对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总体应对措施,以及针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7. **审计工作底稿**:掌握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目的、格式、内容、编制、复核和归档。
8.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审计**:掌握销售与收款循环的特点、内部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9. **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审计**:掌握采购与付款循环的特点、内部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10. **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审计**:掌握生产与存货循环的特点、内部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11. **货币资金的审计**:掌握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审计目标、内部控制和实质性程序。
12.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审计**:掌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审计目标、内部控制和实质性程序。
13. **筹资与投资循环的审计**:掌握筹资与投资循环的特点、内部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14. **完成审计工作**:包括考虑持续经营假设、获取管理层声明书、识别期后事项、获取律师声明书、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15. **特殊领域审计**:包括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对会计估计的审计、对关联方交易的审计、对舞弊的考虑、对信息技术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的审计等。
**(三)财务成本管理**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是否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理、企业价值评估、资本预算、资本结构、股利分配、营运资本管理、成本计算和管理会计等内容。考核内容旨在确保考生能够运用财务管理和成本管理的知识,进行财务分析、决策和控制。
1. **财务管理基础**:掌握财务管理的目标、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财务环境,以及货币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的关系。
2. **财务报表分析**:掌握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方法(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因素分析),以及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的分析。
3. **长期计划与财务预测**:掌握销售百分比法、外部融资需求量的计算、增长率的计算(内含增长率、可持续增长率)。
4. **价值评估基础**:掌握现金流量的概念、折现率的概念、债券和股票的价值评估模型。
5. **资本预算**:掌握投资项目评价的方法(净现值、内含报酬率、回收期、会计报酬率等),以及风险调整折现率和肯定当量法。
6. **资本成本**:掌握债务资本成本、权益资本成本(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股利增长模型)的估计,以及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
7. **资本结构**:掌握资本结构理论(MM理论、权衡理论、代理理论)、杠杆效应(经营杠杆、财务杠杆、总杠杆)以及资本结构的决策方法(每股收益无差别点、企业价值最大)。
8. **股利分配**:掌握股利分配政策(剩余股利政策、固定或稳定增长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及其影响因素。
9. **营运资本管理**:掌握营运资本的概念、现金管理(目标现金余额的确定)、应收账款管理(信用政策、收账政策)、存货管理(经济订货模型)和短期筹资(商业信用、短期借款、应付票据)。
10. **产品成本计算**:掌握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逐步结转分步法、平行结转分步法)的成本计算程序。
11. **标准成本法**:掌握标准成本的制定、成本差异的计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制造费用、固定制造费用)和分析。
12. **作业成本法**:掌握作业成本法的概念、成本动因的选择、作业成本法的计算步骤。
13. **本量利分析**:掌握本量利分析的基本原理、盈亏平衡点分析、安全边际分析、敏感性分析。
14. **全面预算**:掌握全面预算的体系(经营预算、资本预算、财务预算)以及各预算的编制方法。
15. **责任会计**:掌握责任中心的类型(成本中心、利润中心、投资中心)及其业绩评价。
**(四)税法**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是否掌握中国现行税种的基本法律制度。考核内容旨在确保考生能够正确运用税法规定,进行税务计算、纳税申报和税务管理。
1. **税法总论**:掌握税法的概念、原则、体系,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
2. **增值税**:掌握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和征收率、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出口和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处理、税收优惠、增值税发票管理。
3. **消费税**: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
4. **企业所得税**: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资产税务处理、亏损弥补)、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
5. **个人所得税**: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分类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6. **关税**:掌握关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则、税率、完税价格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7. **资源税**:掌握资源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8.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9. **土地增值税**:掌握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扣除项目、增值额的确定)、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10. **城镇土地使用税**: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11. **耕地占用税**:掌握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12. **契税**:掌握契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13. **车辆购置税**:掌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14. **车船税**:掌握车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15. **印花税**:掌握印花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16. **房产税**:掌握房产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从价计征、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
17. **烟叶税**:掌握烟叶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18. **船舶吨税**:掌握船舶吨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经济法**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是否掌握与注册会计师执业相关的经济法律制度。考核内容旨在确保考生能够运用经济法律知识,分析和处理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1. **法律基本原理**:掌握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责任等基本概念。
2. **物权法律制度**:掌握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变动(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所有权(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共有)、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3. **合同法律制度**:掌握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效力(有效、无效、可撤销)、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解除)、违约责任。
4.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掌握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取得、内容、保护期限和侵权责任。
5. **证券法律制度**:掌握证券发行与交易制度(股票、债券的发行与上市)、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收购制度、证券服务机构。
6.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掌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转让、企业改制、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与监督管理。
7. **反垄断法律制度**:掌握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政垄断的规制。
8. **外汇管理制度**:掌握外汇管理的概念、外汇收支与交易管理、外汇账户管理、外汇检查。
9. **票据法律制度**:掌握票据的基本理论(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责任)、汇票、本票、支票的具体规定。
10.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掌握支付结算的原则、账户管理、现金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票据结算、银行卡结算、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
11. **公司法律制度**:掌握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和清算。
12.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掌握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事务执行、入伙与退伙、解散与清算。
13.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事务管理、解散与清算。
14. **破产法律制度**:掌握破产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破产债权、重整、和解与破产清算。
15. **债券法律制度**:掌握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让、信息披露及法律责任。
16. **反垄断法律制度**:掌握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政垄断的规制。
17.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掌握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外汇管理制度。
**(六)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是否掌握公司战略管理的基本理论、分析工具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考核内容旨在确保考生能够运用战略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知识,进行战略分析、选择、实施和风险控制。
1. **战略与战略管理概述**:掌握战略的定义、层次(总体战略、业务单位战略、职能战略)、战略管理的过程(战略分析、战略选择、战略实施)、战略管理的特征。
2. **战略分析**:掌握外部环境分析(宏观环境PEST分析、行业环境波特五力模型、竞争对手分析)、内部环境分析(资源、能力、核心竞争力分析)、SWOT分析。
3. **战略选择**:掌握总体战略(密集型战略、一体化战略、多元化战略)、业务单位战略(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集中化战略)、职能战略(市场营销战略、财务战略、生产运营战略、人力资源战略、研发战略)。
4. **战略实施**:掌握组织结构与战略的关系(职能型结构、事业部制结构、矩阵制结构、战略业务单位结构、国际化经营结构)、企业文化与战略的关系、战略控制(战略控制的过程、方法)。
5. **风险管理概述**:掌握风险管理的定义、目标、要素(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风险管理框架。
6. **风险分类与应对**:掌握风险的种类(战略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风险应对策略(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风险保留)。
7. **风险管理体系**:掌握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岗位)、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系统。
8. **企业面对的主要风险**:掌握战略风险、运营风险(如供应链风险、生产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法律风险的具体内容和管控措施。
9. **风险管理的技术与方法**:掌握定性方法(头脑风暴、德尔菲法、情景分析、风险评估系图)和定量方法(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决策树、模拟模型)的应用。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1. 专业阶段考试的每个科目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2. 专业阶段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5年。即考生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阶段全部6个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方可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书。
3. 考生若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未能通过全部专业阶段科目,则已合格科目的成绩将失效,需重新报考。
4. 只有通过专业阶段全部科目后,方可报考综合阶段考试。
5. 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设试卷一和试卷二,两卷合计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综合阶段考试无单科分数线要求,两卷成绩合并计算。
6. 通过综合阶段考试后,考生可获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
7. 考试成绩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负责评定,并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通过中注协官网或指定渠道查询成绩。
## 五、报名条件(按 2012 年度适用的规定写)
1. 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的人员,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申请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
3. “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包括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
4. “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是指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 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人员,须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6.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7. 具体报名条件和流程,以中注协当年发布的报名简章为准。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说明合格标准的执行方式)
1. 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8月下旬的周末进行。2012年度的具体考试日期以中注协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2. 报名工作一般在当年4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方式、流程等以中注协当年发布的报名简章为准。
3.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机考)方式。考生在计算机终端上作答试题,系统自动计时和提交答案。
4. 专业阶段各科目考试时长分别为:会计3小时(180分钟),审计2.5小时(150分钟),财务成本管理2.5小时(150分钟),税法2小时(120分钟),经济法2小时(120分钟),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小时(120分钟)。
5. 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和试卷二各3.5小时(210分钟)。
6. 合格标准的执行方式:专业阶段考试,每个科目独立评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综合阶段考试,试卷一和试卷二的成绩合并计算,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7. 考试成绩由中注协统一公布,考生可按规定渠道查询。
## 七、备考建议
1. **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根据各科目的考试时长和难度,合理分配学习时间。专业阶段6个科目内容繁多,建议提前规划,分阶段复习,确保在5年有效期内通过全部科目。
2. **注重理解与记忆相结合**: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科目注重原理理解和计算应用,需深入理解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和财务管理模型。税法、经济法科目涉及大量法规条文,需在理解的基础上准确记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注重框架理解和案例分析。
3. **充分利用官方教材和辅导资料**:以中注协编制的当年考试大纲和教材为主要学习依据,辅以权威的辅导书籍和习题集,系统学习各科知识点。
4. **强化习题训练与模拟测试**:通过大量做题巩固知识点,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率。特别是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等计算量大的科目,需熟练掌握各种题型和计算方法。定期进行模拟考试,适应机考环境和时间压力。
5. **关注法规与准则的最新变化**:税法、经济法、会计等科目受法律法规和政策影响较大,需关注考试年度内相关法规的更新和变动,并及时调整学习内容。
6. **培养职业判断与综合分析能力**:审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注重职业判断和综合分析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多思考案例,培养从整体角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7. **合理安排综合阶段备考**:在通过专业阶段后,备考综合阶段时,需注意试卷一和试卷二的内容关联,加强跨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训练。
8. **保持良好的心态与作息**:备考过程漫长且压力大,需保持积极心态,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学习效率。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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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旨在选拔和评价具备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合格人才。2012年度,考试继续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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