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5年版)

2015-06-01 1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依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考试。2014年8月,国务院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水平评价类)。2015年

## 一、考试简介 ![税务师配图](https://api.unimgr.com/app-api/file/storage/perm/0764b4d6fdddbefe84d28a88a7f47998?spec=preview_1280&gen=eager)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依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考试。2014年8月,国务院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水平评价类)。2015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印发相关制度规定,将考试更名为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调整了科目名称与考试周期。本大纲基于2015年度适用的官方口径编制,旨在明确考试的性质、目的、科目设置、考核内容、报名条件、成绩管理及考试组织等基本要求。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旨在选拔具备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的税务师人才,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涉税服务,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置5个科目,具体科目、题型、满分及考试时长如下表所示。所有科目的满分均为140分,考试时长均为2.5小时,合格标准均为84分。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税法(一)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40 | 2.5小时 | | 税法(二)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40 | 2.5小时 | | 涉税服务实务 | 含主观简答题与综合题 | 140 | 2.5小时 |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40 | 2.5小时 | | 财务与会计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40 | 2.5小时 | ## 三、各科考核内容 **(一)税法(一)** 本科目主要考核与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流转税及特定行为税相关的税收法律制度。考核内容包括: 1. 增值税的法律制度,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与征收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出口和跨境增值税的退(免)税、征收管理等内容。 2. 消费税的法律制度,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目与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等内容。 3. 资源税的法律制度,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内容。 4. 土地增值税的法律制度,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内容。 5. 其他相关税种的法律制度,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的规定。 **(二)税法(二)** 本科目主要考核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相关的税收法律制度,以及部分行为税、财产税的法律制度。考核内容包括: 1. 企业所得税的法律制度,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应纳税额的计算、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等内容。 2.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制度,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应纳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等内容。 3. 其他税种的法律制度,包括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内容。 **(三)涉税服务实务** 本科目主要考核税务师在涉税服务中的实务操作能力,包括税务代理、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税收筹划等内容。考核内容包括: 1. 税务代理的相关规定,包括税务代理的范围、委托代理关系、税务代理人的法律责任等。 2. 纳税申报代理实务,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流程、申报表填写、申报资料准备等。 3. 税务检查实务,包括税务检查的内容、方法、程序,以及检查结果的處理。 4. 税收筹划实务,包括税收筹划的原则、方法、步骤,以及具体税种的筹划案例。 5. 涉税服务文书的撰写,包括税务师工作报告、涉税鉴证报告等文书的格式与内容要求。 6. 本科目试题包含主观简答题与综合题,侧重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税法知识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四)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本科目主要考核与税务师执业相关的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等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考核内容包括: 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包括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内容。 2. 民商法相关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包括民法基本理论、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等内容。 3. 刑法相关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包括刑法基本理论、犯罪与刑事责任、刑罚、税收犯罪等内容。 4. 诉讼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与规定。 **(五)财务与会计** 本科目主要考核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务操作能力。考核内容包括: 1. 财务会计部分,包括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与计量,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等内容。 2. 财务管理部分,包括财务管理基本理论、财务分析、预算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成本管理、收入与分配管理等内容。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具体而言,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其免试科目成绩长期有效。免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其余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满分(140分)的60%,即84分。 ## 五、报名条件 根据2015年度适用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专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3.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0.5年。 4.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0.5年。 5.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 上述“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年年底。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的时间总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 1. 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2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 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2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免试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11月举行,具体考试日期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报名工作一般在考试当年的5月至7月期间进行,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各科目的合格标准执行全国统一标准,即各科目满分140分,合格标准为84分。考试成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公布。 ## 七、备考建议 1. **制定系统复习计划**:税务师考试涉及科目多、内容广,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长期、系统的复习计划,合理分配各科目的学习时间,确保每个科目都能得到充分复习。 2. **注重基础知识学习**:考试以考查基础知识为主,考生应首先通读教材,理解各科目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定,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 3. **强化重点难点突破**: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应针对各科目重点章节和难点内容进行深入学习,通过做习题、案例分析等方式加深理解,掌握核心考点。 4. **多做历年真题与模拟题**:通过练习历年真题和高质量模拟题,熟悉考试题型、命题思路和答题技巧,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率,检验复习效果。 5. **关注政策更新与实务动态**:税务师考试与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紧密相关,考生应关注国家最新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变动,以及涉税服务实务的最新发展,确保知识与时俱进。 6. **培养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对于《涉税服务实务》科目,考生应注重培养综合运用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主观题的练习与训练。 7. **合理安排时间,保持良好心态**:考试时长为2.5小时,考生需合理分配答题时间。备考过程中应保持积极心态,持之以恒,避免临时抱佛脚。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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