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16年版)

2016-06-01 0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是国家依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该考试旨在科学、公正地评价申请注册建筑师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能力,确保其具备承担相应规模、复杂程度建筑工程设

## 一、考试简介 ![注册建筑师配图](https://api.unimgr.com/app-api/file/storage/perm/75c3f58958428edadc086b8731347983?spec=preview_1280)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是国家依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该考试旨在科学、公正地评价申请注册建筑师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能力,确保其具备承担相应规模、复杂程度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的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2016年度,考试严格遵循当年有效的《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执行,所有科目设置、分值标准、合格线及报名要求均以该年度官方发布的文件为准。考试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两个级别,分别对应不同执业范围与能力要求。一级考试侧重于综合设计能力与复杂项目把控,二级考试则侧重于基础设计技能与构造应用。通过考试并注册的人员,方可依法从事相应等级的建筑设计业务。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科目设置、题型及满分分值如下表所示。考试时长依据当年具体考务安排确定。 | 级别 | 科目名称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 | **一级**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 | 知识题 | 90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作图题 | 100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 | 建筑设计(知识题) | 知识题 | 120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 | 建筑结构(知识题) | 知识题 | 85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知识题) | 知识题 | 85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 | 建筑材料与构造(知识题) | 知识题 | 90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知识题) | 知识题 | 85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作图题 | 100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作图题 | 100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 **二级**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作图题 | 100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作图题 | 100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 | 建筑结构与设备(知识题) | 知识题 | 100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知识题) | 知识题 | 100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 三、各科考核内容 ###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考核内容 1.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考核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规划设计条件分析、场地选择与评估、相关法规政策(如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的应用。重点考察考生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流程、场地综合分析能力及法律法规掌握程度。 2.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考核内容包括根据给定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建筑平、立、剖面及技术设计。涉及建筑功能布局、交通组织、结构选型、设备管线综合、节能与防火等技术要点。重点考察考生的技术整合与图纸表达能力。 3. **建筑设计(知识题)**:考核内容包括建筑设计原理、方法、规范标准及各类建筑(如居住、公共、工业建筑)的设计要求。涵盖建筑空间组织、形态设计、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等。重点考察考生的建筑设计理论基础与综合设计知识。 4. **建筑结构(知识题)**:考核内容包括结构选型、荷载计算、结构分析基本原理、常用结构体系(如框架、剪力墙、钢结构等)的特点与应用、结构抗震基本概念。重点考察考生对建筑结构安全与合理性的理解。 5.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知识题)**:考核内容包括建筑热工、声学、光学原理及节能设计;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等设备系统的基本原理、设计要点及规范。重点考察考生对建筑物理环境与设备系统知识的掌握。 6. **建筑材料与构造(知识题)**:考核内容包括常用建筑材料的性能、应用;建筑构造原理,包括墙体、楼板、屋顶、门窗等细部构造;建筑防水、保温、隔热、防火等构造措施。重点考察考生对建筑材料与构造技术的理解。 7.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知识题)**:考核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造价构成、经济评价方法;施工组织与管理基本知识;建筑设计业务管理流程、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经济意识与业务管理能力。 8.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考核内容包括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涉及方案构思、功能布局、空间造型、技术可行性等。重点考察考生的方案创意、设计表达及综合解决问题能力。 9. **场地设计(作图题)**:考核内容包括场地规划、总平面设计、交通组织、竖向设计、绿化布置、相关规范(如防火间距、退界等)的应用。重点考察考生对场地综合规划与设计的能力。 ###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考核内容 1.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考核内容包括小型建筑项目的场地规划与建筑设计。涉及场地分析、总图布置、建筑功能布局、平立剖面绘制等。重点考察考生对小型项目从场地到建筑的整合设计能力。 2.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构造原理及常用建筑细部构造详图的绘制。涉及墙体、楼地面、屋顶、门窗等部位的构造做法。重点考察考生的构造知识与详图表达能力。 3. **建筑结构与设备(知识题)**:考核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基础知识(如荷载、结构体系)、建筑设备基础知识(如给排水、电气、暖通)。重点考察考生对建筑结构与设备基本知识的掌握。 4.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知识题)**:考核内容包括与建筑设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工程建设标准、经济基础知识、施工管理基本知识。重点考察考生的法律意识、经济常识与施工管理知识。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1.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生须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9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中断考试的年份按当年规定处理,不计入滚动周期。 2.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管理与滚动周期,按照当年发布的考务文件执行。通常,二级考试所有科目需在同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性通过。 3.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年确定并公布。2016年度,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依据当年通告执行,并非固定比例。 4.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级人事考试机构颁发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是注册执业的必备条件。 5.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按当年规定程序申请成绩复核。 6. 滚动管理周期内的合格科目成绩予以保留,未合格科目需在后续年度重新参加并通过。 7. 取得资格证书后,需按规定进行注册,方可执业。注册管理依据《注册建筑师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 五、报名条件(按 2016 年度适用的规定写) 1.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具备建筑学、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满足相应的职业实践年限要求。 * 具备建筑学、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并满足更长的职业实践年限要求。 * 具备其他相关专业(如土木工程、环境艺术等)学历,需满足更长的职业实践年限要求。 * 符合特定条件(如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长期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等)的人员,可免考部分科目。 * 职业实践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年年底,具体年限要求以当年官方报考文件为准。 2.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具备建筑学、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满足相应的职业实践年限要求。 * 具备其他相关专业学历,需满足更长的职业实践年限要求。 * 职业实践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年年底,具体年限要求以当年官方报考文件为准。 3. 报名条件中的“相关专业”范围、“职业实践年限”具体标准以及“免考部分科目”的具体情形,均以全国或省级当年发布的报考文件为准。 4. 报名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5. 报名通常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以当年考务通知为准。 6. 各地可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报名实施细则,考生需关注所在省级考试主管部门的公告。 7. 报名条件旨在确保考生具备必要的专业教育背景和实践经验,以保障执业能力。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说明合格标准的执行方式) 1. 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5月中下旬进行,考试日期为相邻的两个周末,共4天。具体考试日期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2. 报名时间一般在考前2-3个月进行,具体报名起止时间、流程及所需材料以当年全国或省级考试主管部门发布的报考文件为准。 3. 2016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执行的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逐年通告的方式。例如,一级考试中的“建筑设计”科目合格标准为72分(满分120分),“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51分(满分85分)等。各科目合格线并非固定比例,而是由主管部门根据当年考试情况确定并公布。 4. 自2022年起,考试合格标准调整为相对固定的标准,即各科目试卷满分的60%。但2016年度不适用此标准,仍按当年通告执行。 5. 考试采用闭卷笔答形式,其中作图题科目需携带规定的绘图工具。 6. 考试地点一般设在各省会城市或直辖市的主考考场,具体考场安排由省级考试机构确定。 7. 考生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 8. 考试安排旨在为考生提供统一、公平的考核环境,确保考试结果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 七、备考建议 1. **系统规划,分阶段复习**:根据考试科目多、内容广的特点,制定长期、系统的复习计划。可将复习分为基础学习、强化巩固、模拟冲刺三个阶段,合理分配时间。 2. **吃透大纲,把握重点**:以2016年度考试大纲为根本依据,深入理解各科目的考核内容与要求。结合历年真题,分析高频考点和命题趋势,明确复习重点。 3. **知识体系构建,注重联系**:建筑设计、结构、物理、设备、经济、法规等科目之间联系紧密。复习时应注重知识体系的构建,理解各科目间的内在联系,形成综合知识网络。 4. **作图科目,勤练手绘**:对于建筑技术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场地设计、建筑构造与详图等作图科目,动手练习至关重要。应熟练掌握绘图规范、技巧,通过大量练习提升设计思维与图纸表达能力。 5. **知识题科目,精读教材与规范**:对于知识题科目,应精读指定教材或权威参考资料,同时关注并学习相关国家规范、标准。理解概念,记忆关键数据与条文。 6. **利用真题,模拟实战**:多做历年真题,熟悉题型、题量和难度。通过模拟测试,检验复习效果,查漏补缺,并适应考试节奏和时间分配。 7. **关注动态,及时更新**:建筑行业法规、标准不断更新。备考时应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知识内容的时效性。 8. **调整心态,保持健康**:备考周期长,任务重,需注意劳逸结合,保持积极心态和身体健康,以良好的状态迎接考试。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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