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简介

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依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度执行的考试制度,主要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5月印发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规〔2017〕6号)。该考试旨在选拔和评价具备相应城乡规划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的专业人才,为城乡规划行业的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考试名称由“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更名为“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体现了制度规范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此前取得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效力等同,确保了政策过渡的平稳性。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019年度考试是实施新职业资格制度后的关键年度之一,考试组织、科目设置、成绩管理等均按照新制度框架执行。考试旨在全面考核应试人员对城乡规划相关理论、法规、政策及实务工作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促进城乡规划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提升。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城乡规划原理 | 客观题 | 100 | 2.5小时 |
|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 客观题 | 100 | 2.5小时 |
|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 客观题 | 100 | 2.5小时 |
| 城乡规划实务 | 主观题 | 100 | 3小时 |
注: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即60分。考试题型、分值、时长等具体安排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 三、各科考核内容
### (一)城乡规划原理
本科目主要考核应试人员对城乡规划基本理论、知识体系、发展历程及核心内容的掌握程度。
1. **城乡规划基本理论**:考核城乡规划的概念、性质、任务、作用,以及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资源环境的关系。
2. **城乡规划历史与发展**:考核国内外城乡规划思想、理论、实践的历史演变过程,以及当代城乡规划发展的主要趋势和特征。
3. **城乡规划体系与结构**:考核城乡规划体系的构成,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不同层次规划的内容、编制要求和相互关系。
4. **城乡规划主要内容**:考核城乡规划中关于空间布局、用地功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5. **城乡规划技术与方法**:考核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常用的分析、预测、评价、设计等技术方法,以及规划成果的表达方式。
6. **城乡规划与相关领域**:考核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社会经济等相关领域的联系与协调。
### (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本科目主要考核应试人员与城乡规划工作相关的经济、社会、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1. **城乡规划相关经济知识**:考核宏观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以及土地利用、房地产经济等相关知识。
2. **城乡规划相关社会知识**:考核社会学、人口学、心理学的基本概念,以及社区发展、公众参与、社会公平等相关内容。
3. **城乡规划相关法律知识**:考核与城乡规划相关的宪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法律的基本原理和规定。
4. **城乡规划相关技术知识**:考核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环境保护、市政工程、信息技术等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知识。
5. **城乡规划管理相关知识**:考核行政管理、组织行为学、项目管理等基础知识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应用。
6. **城乡规划历史与现状**:考核中国城乡规划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事件、政策演变,以及当前城乡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 (三)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本科目主要考核应试人员对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行政管理内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1. **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考核《城乡规划法》等核心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
2.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制度**:考核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行政管理规定和程序。
3. **城乡规划相关政策**:考核国家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与城乡规划相关的政策文件和精神。
4.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考核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规划许可制度、规划监督检查等实施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5. **城乡规划法律责任**:考核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等。
6. **城乡规划公众参与与监督**:考核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原则、方式、程序,以及规划监督的机制和渠道。
### (四)城乡规划实务
本科目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综合运用城乡规划原理、相关知识、管理与法规知识,分析和解决城乡规划实际问题的能力。
1. **规划案例分析**:考核对典型城乡规划案例的分析能力,包括规划背景、问题识别、方案评价、决策建议等。
2. **规划编制实务**:考核城乡规划不同层次、不同类型规划编制的基本流程、内容要求、技术方法和成果规范。
3. **规划实施与管理实务**:考核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实务,包括规划许可、监督检查、违法查处、规划调整等。
4. **规划评价与反思**:考核对城乡规划实践进行评价、反思和改进的能力,包括规划效果评估、公众反馈处理等。
5. **综合应用与决策**:考核在复杂情境下,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规划决策和方案比选的能力。
6. **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考核城乡规划师在实务工作中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社会责任。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应试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免试部分科目。免试级别和滚动周期相应缩短,具体免试科目和年限以当年官方规定为准。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原则上为各科目试卷满分的60%,即60分。2021年起,国家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政策,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满分的60%。2019年度考试合格标准执行60分的规定。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需按规定进行注册,方可从事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活动。注册管理依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 五、报名条件
2019年度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通行框架执行,具体以当年报考文件为准。
1. **城乡规划专业学历条件**:
*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2. **其他专业学历条件**:
*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 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 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3.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其成绩滚动管理周期相应缩短,具体以当年规定为准。
4. **工作年限计算**:
* 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的年限计算截至考试当年年底。工作年限要求包括全职和兼职工作经历,具体认定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
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每年9月下旬或10月举行。个别年度根据情况可能会有调整,具体考试时间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当年6月至8月期间进行。考生需通过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等流程。报名条件和流程的具体要求,以当年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报名文件为准。
考试合格标准执行固定比例原则。自2021年起,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即60分)。2019年度考试合格标准同样为各科目60分。
考试组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场设置、监考纪律、成绩公布等环节均严格按照国家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 七、备考建议
1. **系统学习,构建知识体系**:考生应依据考试大纲,系统学习四个科目的知识内容。城乡规划原理是基础,需深入理解核心理论;相关知识是拓展,需广泛涉猎;管理与法规是保障,需准确掌握;城乡规划实务是综合,需注重应用。建议制定长期学习计划,分阶段完成各科目学习。
2. **精读教材,把握重点难点**:官方指定教材或权威辅导资料是备考的主要依据。考生应反复研读,理解各章节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对于城乡规划原理中的理论流派、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中的法律条文、城乡规划实务中的案例分析等重难点内容,应重点突破,加深理解。
3. **研究真题,熟悉考试题型**:历年真题是了解考试命题风格、题型分布、难度层次的重要资料。考生应认真分析历年真题,掌握客观题的答题技巧和主观题的解题思路。通过模拟练习,提高答题速度和准确性,适应考试节奏。
4. **关注政策,更新知识储备**:城乡规划领域政策法规更新较快。考生需关注国家及地方最新发布的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确保知识内容的时效性。特别是《城乡规划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修订内容,是考试的重点。
5. **注重实务,提升应用能力**:城乡规划实务科目强调综合应用能力。考生应多研究实际规划案例,学习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具体方法和流程。尝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培养规划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 **合理规划,坚持滚动备考**:鉴于成绩4年滚动管理,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每年报考科目。对于基础薄弱的科目,可集中时间重点突破;对于已通过的科目,可在后续年度适当复习巩固。保持持续学习状态,避免知识遗忘。
7. **利用资源,拓展学习渠道**:除了教材和真题,考生可利用网络课程、学术讲座、专业论坛等资源,拓宽学习渠道,了解行业前沿动态。与同行交流讨论,有助于加深对复杂问题的理解。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
2019-06-01 0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依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度执行的考试制度,主要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5月印发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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