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年版)

2012-06-01 0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一部分,旨在通过考试评价方式,选拔和任用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能力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2012年度,该考试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

## 一、考试简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配图](https://api.unimgr.com/app-api/file/storage/perm/bbb02581248b9484f68fef7ce87efb28?spec=preview_1280)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一部分,旨在通过考试评价方式,选拔和任用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能力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2012年度,该考试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3号)组织实施。 1. 考试制度于2004年由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建立,首次全国统一考试于2005年5月14-15日举行。 2. 考试旨在评估应试人员是否具备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需的法律法规知识、技术导则与标准掌握程度、技术方法应用能力以及案例分析综合能力。 3. 考试大纲由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编写并逐年修订发布,2012年度适用的考试大纲为之前版本的修订版,考试范围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4.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5. 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6. 2018年机构改革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由生态环境部主管,具体考务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 7. 2012年度的考试工作,严格遵循2004年颁布的《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和管理。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具体科目、题型、满分及考试时长如下表所示。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客观题 | 200 | 3小时(以当年考务通知为准) |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客观题 | 150 | 3小时(以当年考务通知为准) |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客观题 | 150 | 3小时(以当年考务通知为准) |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120 | 3小时(以当年考务通知为准) | **注:** 各科目合格标准分别为:相关法律法规120分,技术导则与标准90分,技术方法90分,案例分析72分。考试时长基线规定为3小时,近年客观题科目调整为2.5小时,具体以当年官方考务通知为准。 ## 三、各科考核内容 ### (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本科目主要考核应试人员掌握和熟悉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能力。 1.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制度、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 2.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了解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中与环评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 3. **掌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及后评价等管理规定。 4. **掌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审查程序及法律责任。 5. **熟悉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中涉及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6. **熟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 7. **了解其他相关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中与环评审批、监管相关的程序性规定。 8. **了解国际公约与协定**:了解我国签署或加入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要国际公约和协定,如《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等的基本精神。 ###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本科目主要考核应试人员掌握和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常用的技术导则、标准规范的能力。 1. **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理解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2. **掌握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导则**: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等,熟悉各要素评价的工作等级划分、现状调查与评价、预测评价方法、评价范围确定等核心内容。 3. **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标准**:熟悉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标准以及行业性环境标准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4. **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及相关专项规划环评导则的基本要求。 5. **熟悉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常用标准**:如《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中涉及的生态监测与评价标准等。 6. **了解环境标准体系**:了解我国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其相互关系。 7. **了解其他相关技术规定**:了解与环评工作相关的其他技术规定、指南或规范性文件。 ### (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本科目主要考核应试人员掌握和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各阶段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工具和手段的能力。 1. **掌握工程分析方法**:熟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主要内容、方法(如物料衡算法、实测法、类比法、查阅资料法等)及污染源源强核算。 2. **掌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方法**:熟悉各环境要素(大气、水、噪声、生态、土壤等)现状调查的方法(如监测、调查、收集资料等)、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3. **掌握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熟悉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的常用模型和方法(如大气扩散模型、水环境预测模型、噪声预测模型、生态影响预测方法等),以及预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价。 4. **掌握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方法**:熟悉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恢复、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的技术原理、适用性及可行性分析评价方法。 5. **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方法**:熟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内容、格式和要求,以及公众参与调查、分析、报告编制的方法。 6. **熟悉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制定方法**:熟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监测计划的制定方法。 7. **了解其他相关技术方法**:了解环境经济损益分析、风险评价、清洁生产分析等其他相关技术方法的基本概念和应用。 ### (四)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本科目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综合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与标准、技术方法,对具体建设项目或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进行分析、评价和提出建议的能力。 1. **掌握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和程序**:熟悉案例分析的思路、步骤和要点,能够识别案例中的关键环境问题。 2. **掌握对典型行业建设项目案例的分析能力**:能够对能源、化工、冶金、建材、交通、水利、房地产等典型行业的建设项目环评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其环评文件的合规性、科学性和完整性。 3. **掌握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案例的分析能力**:能够对区域开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环评案例进行分析,评价其规划环评的质量和效果。 4. **熟悉常见环境问题的识别与评价**:熟悉项目建设中常见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并能运用相关技术方法进行评价。 5. **熟悉环境保护措施的提出与论证**:能够针对案例中的环境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论证其可行性。 6. **了解不同环境要素案例的特点**:了解大气、水、噪声、生态、土壤等不同环境要素案例在评价重点、方法上的差异。 7. **了解公众参与在案例中的体现**:了解案例中公众参与的实施过程、意见处理及在环评决策中的作用。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1.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 2.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2个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 滚动管理的具体操作细则,以当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考务通知为准。 5. 考生须在规定的考试年度内报考全部应试科目,并一次性通过或通过部分科目,在下一个考试年度继续报考剩余科目。 6.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确定,并予以公布。 7. 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负责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 五、报名条件(按 2012 年度适用的规定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3号),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大专学历**: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 2. **本科学历**: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 3. **硕士学历**: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4. **博士学历**: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 5. **其他专业学历**:上述“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历人员,其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年限要求相应增加1年。 6. **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年底。 7. **免试条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 * 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 * 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8. **具体报考要求**:具体报名条件、专业目录、工作年限认定等细节,以当年官方发布的报考文件为准。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 1. **报名时间**: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每年3月至4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以当年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 2. **考试时间**: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每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举行,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家考务通知为准。 3. **考试形式**:《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4. **合格标准执行方式**: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即《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科目合格标准为120分(满分200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科目合格标准为90分(满分150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科目合格标准为90分(满分150分),《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72分(满分120分)。此合格标准自2021年起实行相对固定,2012年度执行当时确定的合格标准。 5. **考务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共同负责,具体实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教育、环保部门协同组织。 6. **注意事项**:考生须按照当年报名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 七、备考建议 1. **系统学习,把握重点**:考生应依据2012年度考试大纲,系统学习四个科目的内容。重点把握“掌握”层次的内容,这是考试的核心和基础。 2. **法律法规,关注更新**:《相关法律法规》科目涉及大量法律条文,考生需关注考试年度前一年内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及时更新知识储备。 3. **导则标准,熟悉要点**:《技术导则与标准》科目内容繁多,考生应重点熟悉各环境要素评价导则的核心技术要求和标准体系框架,理解其应用条件。 4. **技术方法,注重应用**:《技术方法》科目强调实际操作能力,考生应理解各种分析、预测、评价方法的原理和适用场景,能够灵活运用。 5. **案例分析,综合训练**:《案例分析》科目是综合能力的体现。考生应多研究典型环评案例,练习分析思路,提高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6. **制定计划,循序渐进**:建议考生根据各科目的特点和自身基础,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分阶段进行复习,确保各科目均衡投入时间。 7. **真题演练,熟悉题型**:通过练习历年真题或模拟题,熟悉考试题型、难度和命题风格,提高答题速度和准确率。 8. **关注官方信息**:备考过程中,应密切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及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官方通知和信息,确保报考和复习方向正确。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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