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3年版)

2013-06-01 0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的职业资格考试,旨在选拔和评价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与能力的监理工程师从业人员。2013年度执行的考试制度为旧制度口径,共设置4个考试科

## 一、考试简介 ![监理工程师配图](https://api.unimgr.com/app-api/file/storage/perm/9c98d9b6594e1c0e42464688f08379fa?spec=preview_1280&gen=eager)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的职业资格考试,旨在选拔和评价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与能力的监理工程师从业人员。2013年度执行的考试制度为旧制度口径,共设置4个考试科目。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管理模式,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2013年考试的专业类别未进行细分,所有考生均按综合科目进行考核。本大纲旨在明确2013年度考试的具体要求、科目设置、考核内容与合格标准,为考生备考提供权威指导。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具体科目、题型、满分及考试时长如下表所示: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客观题 | 110分 | 2小时 |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客观题 | 160分 | 3小时 |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客观题 | 110分 | 2小时 |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120分 | 4小时 | 注:表格中“题型”一列,基线明确“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其余为客观题。满分、考试时长严格按基线数据填写。其他未明确信息如具体题量、各题型分值分布等,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 三、各科考核内容 ###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本科目考核考生对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管理知识的掌握与应用能力,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1. **合同管理法律制度**:考核《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基本规定。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考核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订立程序、履行管理以及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3.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考核监理合同的性质、内容、订立与履行,以及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考核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合同条件、发包与承包人的义务、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合同解除与终止等核心内容。 5. **建设工程材料与设备采购合同管理**:考核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6.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考核国际工程中常用的合同条件(如FIDIC合同条件)的基本框架、主要条款及适用原则。 7. **合同争议解决与风险管理**:考核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等解决途径,以及合同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的基本方法。 ### (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本科目是分值最高的科目,全面考核考生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进行控制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1.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 考核工程质量管理的概念、原则与方法。 * 考核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程序与方法,包括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 考核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与方法。 * 考核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程序与组织。 2.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 * 考核建设工程投资构成、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原理。 * 考核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投资控制工作内容与方法。 * 考核工程变更、索赔费用的计算与处理。 * 考核建设工程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等投资控制工具的应用。 3.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 * 考核建设工程进度计划体系,包括横道图、网络计划技术(双代号、单代号网络图)的绘制、计算与分析。 * 考核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实施、检查与调整方法。 * 考核进度延误的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 * 考核进度控制的管理组织、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及技术措施。 ### (三)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本科目考核考生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的掌握程度。 1.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 考核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性质、作用及发展历程。 * 考核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业务范围与行为规范。 * 考核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制度、注册管理与继续教育。 2.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 考核《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与监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 * 考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中关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方责任的规定。 3. **工程监理职业道德**: * 考核监理工程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包括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等原则。 * 考核监理工作中处理各方关系、保持独立性的职业要求。 ### (四)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本科目为综合应用性主观题考核,旨在检验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监理问题的能力。 1. **案例分析方法与技能**:考核考生阅读、理解复杂监理情境材料,提取关键信息,运用法律法规、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等知识进行综合分析的能力。 2. **合同管理案例分析**:考核对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常见争议(如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期延误责任划分)的分析与处理。 3. **质量控制案例分析**:考核对施工质量事故、质量验收不合格等问题的原因分析、处理程序及预防措施。 4. **投资控制案例分析**:考核对工程计量、价款支付、变更与索赔费用审核等投资控制环节中的问题分析与计算。 5. **进度控制案例分析**:考核对施工进度计划延误、调整等问题的网络计划技术分析与处理。 6. **监理组织与协调案例分析**:考核对监理组织机构设置、监理人员职责、各方协调沟通等管理问题的分析。 7.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案例分析**:考核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等监理工作的分析。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这意味着考生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例如,若考生在2013年通过了部分科目,则其通过的科目成绩有效期为2年,至2014年考试结束。考生需在2014年通过剩余未合格科目,方算全部合格。2013年度考试专业不分类别,所有考生均适用此滚动管理规则。具体成绩公布时间、查询方式及证书发放流程,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 五、报名条件 根据2013年度适用的规定,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体以当年报考文件为准): 1. 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 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1年。 4. 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 5. 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注: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为考试当年年底。从事相关工作经历需经所在单位证明。具体专业目录、学历认证要求等,以当年官方发布的报考通知为准。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 1. **报名时间**: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每年3月至4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以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当年发布的报名通知为准。 2. **考试时间**: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每年5月中旬进行,具体考试日期以当年全国统考日程安排为准。 3. **合格标准执行方式**:2013年度考试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确定。根据基线信息,各科目合格标准分别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66分(满分110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96分(满分160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66分(满分110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72分(满分120分)。该合格标准为固定分数标准,并非相对比例标准(相对固定合格标准自2021年起实行)。 ## 七、备考建议 1. **系统学习,构建知识体系**:考生应依据考试大纲,对四个科目进行系统性学习。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内容繁多,需建立清晰的知识框架,理解各控制目标之间的内在联系。 2. **精读教材,把握重点难点**:以官方指定教材为主要学习材料,深入理解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对于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条款、控制科目中的计算与分析方法、案例分析中的综合应用等重难点内容,应重点突破。 3. **注重实践,培养案例分析能力**:《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要求较高,考生应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多练习案例分析题,学习如何从复杂情境中提取信息、运用知识、规范作答。 4. **利用真题,熟悉考试风格**:通过练习历年考试真题,了解题型、题量、难度及命题趋势,掌握答题技巧和時間分配方法。 5. **合理规划,坚持滚动复习**:鉴于成绩2年滚动管理,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规划备考周期。若第一年未全部通过,第二年需重点复习未合格科目,同时注意对已合格科目的回顾,防止遗忘。 6. **关注动态,及时获取信息**:密切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官方通知,确保及时了解报名、考试、合格标准等最新信息。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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