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115号)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2015年度,该考试继续实行专业阶段与综合阶段相结合的考试制度,旨在选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会计师人才。
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机考)方式,考生在计算机终端作答。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8月下旬的周末进行,报名工作一般在当年4月启动,具体时间安排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注协)发布的当年报名简章为准。
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注册会计师专业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综合阶段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综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判断能力,并能解决在复杂环境下面临的会计、审计、税务等专业问题。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设专业阶段6个科目和综合阶段1个科目(分试卷一、试卷二)。专业阶段各科目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阶段试卷一、试卷二各3.5小时(210分钟),两卷合计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综合阶段无单科分数线要求)。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会计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3小时(180分钟) |
| 审计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5小时(150分钟) |
| 财务成本管理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5小时(150分钟) |
| 税法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小时(120分钟) |
| 经济法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小时(120分钟) |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小时(120分钟) |
|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3.5小时(210分钟) |
|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3.5小时(210分钟) |
## 三、各科考核内容
**(一)会计科目**
1. 考核内容涵盖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基本框架、核心原则与具体应用。
2. 重点考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3. 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每股收益、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借款费用、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租赁、政府补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关联方披露等复杂业务的会计处理。
4. 要求考生能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类经济业务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并编制财务报表。
5. 考核考生对会计准则的理解深度、职业判断能力以及解决复杂会计实务问题的能力。
**(二)审计科目**
1. 考核内容以审计理论为基础,侧重于审计实务操作与职业道德。
2. 重点考查审计目标、审计计划、审计证据、审计程序、审计风险模型等核心概念与应用。
3. 包括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存货与仓储循环、货币资金审计、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审计等具体业务循环的审计程序。
4. 考核考生对审计准则的理解,以及运用审计专业知识评估风险、设计并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的能力。
5. 强调职业道德与独立性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性,考查考生对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理解与遵守。
**(三)财务成本管理科目**
1. 考核内容涵盖财务管理、成本会计与管理会计三大模块。
2. 财务管理部分重点考查货币时间价值、资本预算、资本结构、股利政策、企业价值评估、营运资本管理等。
3. 成本会计部分重点考查成本核算方法(如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等。
4. 管理会计部分重点考查本量利分析、全面预算、责任会计、业绩评价等。
5. 要求考生能够运用财务成本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进行财务分析、决策、规划与控制,解决企业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中的实际问题。
**(四)税法科目**
1. 考核内容以中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核心,涵盖实体税法与程序税法。
2. 重点考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资源税、车船税等主要税种的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及应纳税额计算。
3. 包括税收征管法、进出口税收制度、国际税收协定等相关内容。
4. 要求考生准确理解各税种的基本规定,熟练进行税款计算,并具备初步的税务筹划与纳税申报能力。
5. 考核考生对税法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以及在复杂经济业务中正确适用税法规定的能力。
**(五)经济法科目**
1. 考核内容涵盖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与经济法律制度。
2. 民事法律制度部分重点考查物权、合同、代理、担保、诉讼时效等。
3. 商事法律制度部分重点考查公司、证券、票据、破产、保险等法律制度。
4. 经济法律制度部分重点考查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等。
5. 要求考生能够运用经济法基本原理和具体规定,分析、判断和解决经济活动中的法律纠纷与合规问题。
**(六)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
1. 考核内容涵盖战略管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基本理论与实务。
2. 战略管理部分重点考查战略分析(内外部环境分析)、战略选择(总体战略、业务单位战略、职能战略)、战略实施与评价。
3. 风险管理部分重点考查风险管理的概念、流程(风险识别、评估、应对)、企业风险管理框架。
4. 内部控制部分重点考查内部控制的基本概念、要素、应用指引及评价。
5. 要求考生能够运用战略与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分析企业面临的战略与风险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
**(七)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
1. 试卷一主要考查与鉴证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内容涉及会计、审计、税法等科目。
2. 试卷二主要考查与咨询服务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内容涉及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等科目。
3. 考核形式为案例分析,要求考生综合运用专业阶段各科目所学知识,在复杂职业情境中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解决方案。
4. 重点考查考生的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职业判断能力以及综合应用知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1. 专业阶段考试每个科目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2. 专业阶段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5年。考生需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阶段全部6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书。
3. 通过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后,考生方可报考综合阶段考试。
4. 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和试卷二,两卷合计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综合阶段考试无单科成绩合格标准,考生需一次性通过两卷合计达到60分。
5. 通过综合阶段考试后,考生可获得全科合格证书。
6. 考试成绩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公布,具体查询方式以当年公告为准。
7.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考办反馈。
## 五、报名条件
根据2015年度适用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1. 报考专业阶段考试的人员,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
3. 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
5. 报考综合阶段考试的人员,需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6. 报名条件具体执行以中注协当年发布的报名简章为准。
7. 非中国公民的报名条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
1. 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8月下旬的周末进行。2015年度的具体考试日期以中注协发布的当年考试公告为准。
2. 报名工作一般在当年4月启动,具体报名时间、流程、方式等以中注协当年发布的报名简章为准。
3.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机考)方式,考生在指定的计算机终端上进行作答。
4. 专业阶段各科目考试时长分别为:会计3小时(180分钟),审计2.5小时(150分钟),财务成本管理2.5小时(150分钟),税法2小时(120分钟),经济法2小时(120分钟),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小时(120分钟)。
5. 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各3.5小时(210分钟)。
6. 合格标准的执行方式:专业阶段各科目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阶段两卷合计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7. 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遵守考场规则。
## 七、备考建议
1. **制定系统学习计划**:考生应根据自身基础和时间安排,制定科学、合理的长期与短期学习计划,合理分配各科目复习时间。
2. **深入理解教材与准则**:注册会计师考试考查深度与广度较大,考生需深入理解教材内容,特别是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税法规定等核心知识点的原理与应用。
3. **注重知识体系构建**:各科目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考生应注重构建系统的知识框架,理解知识点之间的内在逻辑,避免孤立记忆。
4. **强化习题练习与案例分析**:通过大量做题,尤其是历年真题和模拟题,熟悉题型、掌握解题思路与方法。综合阶段考试尤其注重案例分析,需加强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
5. **关注最新政策与变化**:税法、经济法等内容受法律法规政策影响较大,考生需关注考试年度内相关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更新与变化。
6. **培养职业判断与实务能力**:考试不仅考查知识记忆,更考查职业判断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考生应多思考、多分析,将理论知识与实务案例相结合。
7. **保持良好的心态与作息**:备考过程漫长且艰巨,考生需保持积极心态,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复习效率。
8. **利用多种学习资源**:除了官方教材,可合理利用辅导资料、网络课程、学习群组等多种资源辅助学习,但应以官方教材和准则为核心。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15年版)
2015-06-01 0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115号)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2015年度,该考试继续实行专业阶段与综合阶段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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