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旨在选拔和评价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会计师人才。2016年度,该考试继续遵循既定的制度框架与专业标准,全面考察应试人员在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经济及企业管理等领域的专业知识与实务能力。考试体系严格划分为专业阶段与综合阶段两个部分,专业阶段侧重考察核心专业科目的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综合阶段则侧重考察在职业环境中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机考)方式,考生在计算机终端作答,这一模式自2012年起正式实施。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8月下旬的周末进行,具体日期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注协)当年发布的报名简章为准。报名工作一般于当年4月启动,考生需密切关注中注协官方通知。本大纲旨在为2016年度考生提供明确的考试范围、科目设置、成绩管理及备考指引,所有信息均以2016年度官方口径为准。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设专业阶段6个科目和综合阶段1个科目(分试卷一、试卷二)。专业阶段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合格标准均为60分。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各满分50分(两卷合计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综合阶段无单科分数线要求)。各科目考试时长不同,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会计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3小时(180分钟) |
| 审计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5小时(150分钟) |
| 财务成本管理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5小时(150分钟) |
| 税法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小时(120分钟) |
| 经济法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小时(120分钟) |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2小时(120分钟) |
|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两卷合计) | 3.5小时(210分钟) |
|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两卷合计) | 3.5小时(210分钟) |
## 三、各科考核内容
**(一)会计**
1. 考核目标是使考生掌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基本原理、主要内容和处理办法,具备运用会计准则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能力。
2. 考核内容涵盖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概念与目标、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每股收益、现金流量表、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分部报告、关联方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租赁、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借款费用、政府补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
3. 重点考察对复杂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如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等。
4. 要求考生能够理解会计准则背后的经济实质,并应用于具体实务场景。
**(二)审计**
1. 考核目标是使考生掌握审计基本原理、核心概念和审计流程,具备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考核内容涵盖审计基本理论(审计目标、审计责任、审计要素)、审计计划、风险评估与应对、审计证据、审计抽样、利用他人工作、货币资金审计、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生产与存货循环审计、筹资与投资循环审计、终结审计与审计报告、特殊项目审计等。
3. 重点考察风险评估程序、内部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的设计与执行,以及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4. 要求考生能够运用职业判断,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设计相应的审计程序。
**(三)财务成本管理**
1. 考核目标是使考生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具备企业进行财务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的能力。
2. 考核内容涵盖财务管理基础(货币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资本预算(投资项目评价)、资本结构(杠杆效应、资本成本)、营运资本管理(现金、存货、应收账款管理)、成本计算(品种法、分步法、分批法)、全面预算、责任会计、业绩评价等。
3. 重点考察企业价值评估、资本预算决策、资本结构优化、成本控制与业绩评价等核心财务管理问题。
4. 要求考生能够运用财务模型和工具进行定量分析,支持企业财务决策。
**(四)税法**
1. 考核目标是使考生掌握中国现行税种的基本法律制度,具备运用税法知识进行税务处理、筹划和遵从的能力。
2. 考核内容涵盖税法基本原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3. 重点考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大税种的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纳税环节、纳税申报等核心内容。
4. 要求考生能够准确计算应纳税额,理解税收政策意图,并具备一定的税务筹划意识。
**(五)经济法**
1. 考核目标是使考生掌握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基本原理和具体法律制度,具备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
2. 考核内容涵盖法律基本原理(法律行为、代理、物权、合同)、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等。
3. 重点考察公司设立与治理、证券发行与交易、合同订立与履行、破产程序、票据权利等核心经济法律制度。
4. 要求考生能够理解法律条文的精神,并应用于具体经济案例的分析。
**(六)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 考核目标是使考生掌握企业战略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工具,具备为企业战略决策和风险管理提供专业支持的能力。
2. 考核内容涵盖战略管理(战略分析、战略选择、战略实施)、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体系、风险应对策略)、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等。
3. 重点考察企业外部环境分析、内部资源与能力分析、竞争战略选择、风险管理流程、内部控制五要素等核心内容。
4. 要求考生能够运用战略分析工具和风险管理框架,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稳健运营提供建议。
**(七)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1. 考核目标是使考生能够综合运用专业阶段各科目所学知识,在职业环境中解决复杂的、综合性的实务问题。
2. 试卷一主要考核会计、审计、税法相关内容,侧重于财务报表审计、税务处理与会计实务的结合。
3. 试卷二主要考核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相关内容,侧重于企业财务管理、战略决策与法律合规的结合。
4. 考核形式为案例分析,要求考生具备跨科目知识整合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1. 专业阶段考试单科合格成绩实行5年滚动有效管理。考生必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阶段全部6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书。
2. 专业阶段各科目考试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标准统一为60分(依据财政部令第115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3. 考生若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未能通过全部专业阶段科目,则超过5年有效期的已合格科目成绩无效,需重新报考。
4. 通过专业阶段全部科目并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书后,考生方可报考综合阶段考试。
5. 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不设单科合格分数线。两卷合计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考生需在同一个考试年度内同时通过试卷一和试卷二,方可取得综合阶段合格证书。
6. 取得综合阶段合格证书后,考生可获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具备申请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的资格。
7. 考试成绩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中注协)负责公布,具体查询方式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 五、报名条件(按 2016 年度适用的规定写)
1. 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的人员,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 “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包括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需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历。
4. “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指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5. 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的人员,须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6. 报名条件具体执行细节,如学历认证要求、职称认定范围等,以中注协当年发布的报名简章为准。
7.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已报名者若不符合条件,其报名无效。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说明合格标准的执行方式)
1.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8月下旬的周末进行。2016年度考试具体日期以中注协当年发布的报名简章为准。
2. 报名工作一般在当年4月启动,考生需通过中注协官方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
3.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机考)方式,考生在计算机终端作答。机考系统提供必要的辅助工具,如计算器、文字输入工具等。
4. 合格标准的执行方式:专业阶段各科目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两卷合计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无单科分数线要求。
5. 考试成绩由中注协统一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当年公告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成绩复核。
6. 考试组织工作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各地考区具体实施由地方注协配合完成。
7. 考试纪律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违规作弊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 七、备考建议
1. **整体规划,循序渐进**:考生应根据自身基础和时间情况,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专业阶段6个科目内容多、难度大,建议分批次报考,优先选择关联度高的科目(如会计与审计、税法与财管)组合学习。
2. **理解原理,注重应用**:各科目均注重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而非死记硬背。考生应深入理解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税法条文背后的经济实质和逻辑,并能够应用于案例分析。
3. **精读教材,把握重点**:以中注协当年发布的官方教材为主要学习资料,全面覆盖考核范围。同时,结合考试大纲,把握各章节的重点、难点和常见考点。
4. **多做练习,熟悉题型**:通过大量做题,熟悉各科目题型(如选择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综合题等)的答题方法和技巧。机考环境下,需提前适应计算机答题操作。
5. **会计科目**:重在理解会计分录和财务报表编制逻辑,掌握核心资产、负债、权益的确认计量原则,以及企业合并、合并报表等复杂业务处理。
6. **审计科目**:重在培养审计思维和职业判断能力,理解审计流程和各环节的目标、程序,掌握风险评估和应对的核心方法。
7.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重在掌握财务模型和计算公式,理解资本预算、资本结构、营运管理等决策方法,提高计算准确性和速度。
8. **税法科目**:重在掌握主要税种的计税规则和税收优惠,通过计算练习巩固知识,理解税收政策导向。
9. **经济法科目**:重在理解法律条文和案例,掌握公司、证券、合同、破产等核心法律制度的关键点和应用场景。
1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重在掌握战略分析工具和风险管理框架,理解内部控制要素,培养宏观分析和综合应用能力。
11. **综合阶段**:在专业阶段学习基础上,注重跨科目知识的整合与运用,培养解决综合性实务问题的能力,关注职业伦理和实务操作。
12. **关注动态,及时调整**:考生应密切关注中注协官方发布的考试信息、教材变动和政策更新,及时调整备考策略。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16年版)
2016-06-01 0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旨在选拔和评价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会计师人才。2016年度,该考试继续遵循既定的制度框架与专业标准,全面考察应试人员在会
标签:932000000000000101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资讯
热门资讯
暂无热门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浏览更多考试动态和备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