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简介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依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设立的专业资格考试,旨在选拔和评价具备专业资产评估能力的从业人员。2017年度,该考试在经历2014年国务院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2015及2016年度考试未组织的调整期后,正式恢复开考。本次考试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7号)组织实施,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职业资格管理进入新阶段。
1. 考试性质与定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考试,是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法定必备条件。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并依法开展资产评估业务。
2. 制度背景与沿革:201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被取消。此后,行业资格管理进行改革过渡。2017年,新制度出台,考试名称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更名为“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体系进行了重组,由原来的4科调整为新的4科,并恢复了正常开考。
3. 考试目的与意义:考试旨在全面考察应试人员对资产评估基本理论、相关知识及实务操作能力的掌握程度,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从而保障资产评估行业的专业水准和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
4. 证书效力与职业发展:通过考试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专业能力得到国家认可。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经济系列相应级别的职称规定,择优聘任。这为持证人员的职业晋升和专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5. 2017年度特殊安排:2017年度作为新制度实施的首年,考试安排具有过渡性质。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每年9月,但2017年度具体考试时间调整为11月。报名工作一般在当年5月至7月期间进行。此外,旧制度下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按规定可转换至新制度下的相应科目。
6. 考试组织与管理: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行业协会或指定机构承担。考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严格的组织管理流程,确保考试安全与成绩有效。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7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置4个科目,各科目满分、考试时长及合格标准如下表所示。考试题型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资产评估基础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3小时 |
|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50分 | 3小时 |
| 资产评估实务(一)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3小时 |
| 资产评估实务(二) | 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分 | 3小时 |
**合格标准说明**:各科目合格标准分别为:《资产评估基础》60分,《资产评估相关知识》90分,《资产评估实务(一)》60分,《资产评估实务(二)》60分。
## 三、各科考核内容
### (一)资产评估基础
本科目主要考察资产评估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程序,是理解整个资产评估体系的基础。
1. **资产评估基本概念与原则**:考核资产评估的定义、特征、基本要素(主体、客体、目的、价值类型、评估方法等);考核资产评估的工作原则(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和经济原则(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收益原则等)。
2.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与方法**:重点考核不同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投资价值、清算价值等)的定义、适用条件及选择;考核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的原理、适用前提、基本步骤及参数确定。
3. **资产评估程序与职业道德**:考核资产评估基本程序(明确业务基本事项、签订业务约定书、编制评估计划、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考核资产评估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客观公正等)和具体规范。
4. **资产评估报告**:考核资产评估报告的概念、种类、基本内容和格式;考核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声明事项、特别事项说明等内容。
5. **资产评估相关法律基础**:考核与资产评估活动相关的民事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规定,如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中涉及资产评估的相关条款。
6. **资产评估管理**:考核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体制、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备案或管理要求、评估行业自律管理等。
### (二)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本科目考察与资产评估工作密切相关的财务会计、经济法、管理学等知识,旨在拓宽应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储备。
1. **财务会计部分**:考核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会计核算方法、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分析;考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考核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合并财务报表等特定事项的会计处理。
2. **经济法部分**:考核与资产评估业务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物权、合同、担保等)、公司法律制度(公司设立、组织结构、股权转让等)、证券法律制度(证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破产法律制度等核心内容。
3. **管理学部分**:考核管理学基本原理,包括组织理论、领导理论、激励理论、控制理论等;考核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等相关知识。
4. **相关法规与政策**:考核国家关于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经济管理的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要求应试人员了解其基本精神和主要规定。
5. **知识综合应用**:考核将财务会计、经济法、管理学知识应用于理解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环境及评估过程的能力。
### (三)资产评估实务(一)
本科目重点考察不动产、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常见资产类型的评估实务操作。
1. **不动产评估实务**:考核住宅、商业、工业等类型不动产的评估方法选择(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考核不动产区位因素、实物因素、权益因素的分析;考核不动产评估报告的编制要点。
2. **机器设备评估实务**:考核机器设备的分类、功能、经济寿命与技术寿命的确定;考核成本法在机器设备评估中的应用(重置成本、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的计算);考核市场法、收益法在机器设备评估中的适用性分析。
3. **无形资产评估实务**:考核无形资产的类型(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客户关系等);考核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的选择与应用;考核无形资产价值影响因素分析(技术状况、市场状况、法律状况等)。
4. **其他资产类型评估**:考核生物资产、矿产资源、数据资产等特定类型资产的评估特点、方法选择及注意事项。
5. **评估程序与现场工作**:考核针对上述资产类型的具体评估程序,包括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参数测定等实务操作要点。
6. **评估报告撰写**:考核针对不动产、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评估项目的报告撰写规范、内容完整性及风险提示。
### (四)资产评估实务(二)
本科目重点考察企业价值、金融资产评估以及特定目的下的评估实务。
1. **企业价值评估实务**:考核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概念、评估目的(整体资产、股东权益价值等);考核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的原理、适用条件及具体应用;考核企业价值评估中财务报表分析、折现率确定、非经营性资产调整等关键问题。
2. **金融资产评估实务**:考核金融工具(股权、债权、基金、衍生品等)的评估特点;考核金融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及参数确定;考核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保险等)价值评估的特殊考虑。
3. **特定目的评估实务**:考核在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改制、诉讼、纳税等特定目的下的资产评估要求、方法选择及报告使用。
4. **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考核在不同评估实务中,评估假设(持续经营、公开市场、清算假设等)的设定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考核评估报告中限制条件的明确表述。
5. **评估风险与质量控制**:考核在实务操作中识别、评估和控制评估风险的方法;考核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
6. **案例分析与综合应用**:考核对典型企业价值评估、金融资产评估案例的理解与分析能力,以及综合运用评估理论和方法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1. **成绩滚动管理周期**: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 **免试科目人员的特殊规定**:符合免试条件(通常指具备高级经济或相关专业职称)并申请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其成绩滚动管理周期为3个考试年度。即免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3个科目。
3. **合格标准**:各科目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具体分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确定并公布。2017年度各科目合格标准如第二节表格所示。
4. **成绩公布与查询**: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一段时间内由官方渠道公布,应试人员可通过指定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5. **成绩复核**: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核,复核流程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
6. **证书申领**: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按规定程序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7. **旧成绩转换**:2017年之前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按照相关规定可转换至新制度下的相应科目,转换规则以官方公告为准。
## 五、报名条件
根据2017年度适用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相关考试实施办法,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学历与工作经验要求**:
*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大专学历,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2年。
*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本科学历,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1年。
*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6个月。
*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硕士学位,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3个月。
*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博士学位。
* 取得其他学科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其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年限要求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3. **免试条件**:
*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 取得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取得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取得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免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4. **专业相关性**:报名条件中提到的“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包括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具体专业范围以当年官方发布的报考专业目录为准。
5. **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年底。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6.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所需材料以当年报名公告为准。
7. **诚信要求**:应试人员应诚信报名,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
1. **报名时间**:2017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一般在当年5月至7月期间进行。具体报名起止日期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或指定报名网站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
2. **报名方式**: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试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完成在线缴费。
3. **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提交作答等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
4. **考试时间**: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每年9月。2017年度作为新制度实施的首年,考试时间为11月。具体考试日期和批次安排以当年考试公告为准。
5. **合格标准执行**:各科目合格标准在考试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确定并公布。2017年度合格标准为:《资产评估基础》60分,《资产评估相关知识》90分,《资产评估实务(一)》60分,《资产评估实务(二)》60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免试人员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6. **考场设置**:考试在全国各省市设置考点,具体考点地址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7. **考试纪律**: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违规违纪行为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 七、备考建议
1. **系统规划学习时间**:鉴于4个科目内容广泛,建议应试人员提前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将4年滚动周期内的学习时间合理分配。对于首次报考者,建议集中力量攻克基础科目和实务科目。
2. **夯实《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基础》是其他科目的理论基础,务必深入理解资产评估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和程序。建议通过阅读教材、梳理框架、理解记忆等方式掌握核心知识点。
3. **重视《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该科目内容涉及财务会计、经济法、管理学,知识覆盖面广。建议分模块学习,财务会计部分注重理解会计处理和报表分析;经济法部分关注与资产权属、交易相关的法律条文;管理学部分掌握基本原理。
4. **强化《资产评估实务》科目的应用能力**:《资产评估实务(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侧重实务操作。建议结合典型案例学习,理解不同资产类型评估的特点、方法选择及参数确定。多练习评估报告的关键部分撰写。
5. **充分利用官方教材与资料**:以官方发布的考试大纲和教材为主要学习依据,确保学习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可辅以权威的辅导资料、习题集进行巩固练习。
6. **关注政策与法规更新**:资产评估行业受法律法规和政策影响较大。备考过程中,应注意关注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
7. **模拟练习与时间管理**:在复习后期,进行模拟考试训练,熟悉计算机化考试环境,提高答题速度和准确率。特别是《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满分150分,需注意时间分配。
8. **组建学习小组或寻求指导**:对于难点内容,可与同行组成学习小组讨论交流,或参加专业的培训课程,借助教师经验突破学习瓶颈。
9. **保持良好心态与节奏**:备考过程漫长,需保持耐心和毅力。合理安排学习与休息,避免疲劳作战,以最佳状态迎接考试。
10. **理解成绩滚动规则**:明确4年滚动管理的规定,合理规划每年报考科目。对于免试人员,需明确3年周期要求,集中突破剩余科目。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版)
2017-06-01 0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依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设立的专业资格考试,旨在选拔和评价具备专业资产评估能力的从业人员。2017年度,该考试在经历2014年国务院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2015及2016年度考试未组织的调整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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