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版)

2011-06-01 0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对从事税务代理的专业人员实行执业准入控制的职业资格考试。2011年度,该考试继续作为评价税务师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的重要标准,旨在选拔和培养具

## 一、考试简介 ![税务师配图](https://api.unimgr.com/app-api/file/storage/perm/a02efc88f67b780909be554ff33d7847?spec=preview_1280&gen=eager)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对从事税务代理的专业人员实行执业准入控制的职业资格考试。2011年度,该考试继续作为评价税务师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的重要标准,旨在选拔和培养具备扎实税法知识、熟练税务代理实务操作能力及良好法律与财务素养的专业技术人才。 考试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坚持“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原则。2011年度的考试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税务师队伍建设,提升涉税专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全部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大纲是命题和阅卷的依据,由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鉴定中心负责编制和发布。2011年度考试大纲严格遵循当时有效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税务师执业所需的知识体系进行制定。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置5个科目,具体科目、题型、满分及考试时长如下表所示。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满分的60%。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税法(一) | 以客观题为主,以当年公告为准 | 140 | 2.5小时 | | 税法(二) | 以客观题为主,以当年公告为准 | 140 | 2.5小时 | | 税务代理实务 | 以主观题为主,以当年公告为准 | 100 | 3小时 | | 税收相关法律 | 以客观题为主,以当年公告为准 | 140 | 2.5小时 | | 财务与会计 | 以客观题为主,以当年公告为准 | 140 | 2.5小时 | **注:** 表格中“题型”一列,因基线未明确具体题型分布,故标注“以当年公告为准”。各科目满分、考试时长严格按基线填写。 ## 三、各科考核内容 ### (一)税法(一) 本科目主要考核考生对流转税类相关法律制度的掌握程度与应用能力。考核内容涵盖: 1. **增值税法律制度**:包括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与征收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出口和跨境增值税的退(免)税、征收管理等内容。重点考察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计算、简易计税方法以及出口退税的计算。 2. **消费税法律制度**:包括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目与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等内容。重点考察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及复合计税方法的运用。 3. **营业税法律制度**:包括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目与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等内容。(注:2011年时营业税仍为独立税种) 4.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可能涉及关税、车辆购置税等与流转税密切相关的税种的基本规定。 ### (二)税法(二) 本科目主要考核考生对所得税类及其他相关税种法律制度的掌握程度与应用能力。考核内容涵盖: 1.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包括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等内容。重点考察企业收入总额的确定、各项扣除项目的标准、资产税务处理、境外所得税抵免等复杂计算。 2.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内容。重点考察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与转让所得等项目的计税方法。 3.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种的基本规定。重点考察这些税种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计算。 ### (三)税务代理实务 本科目主要考核考生运用税法知识进行税务代理实务操作的能力,以主观题为主。考核内容涵盖: 1. **税务代理基本理论**:包括税务代理的定义、范围、原则、法律责任、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与终止等。 2. **税务登记代理实务**: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的代理流程与文书制作。 3. **纳税申报代理实务**: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审核与代理申报。 4. **涉税鉴证业务实务**: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等业务的程序、内容和方法。 5. **税务咨询与策划实务**:包括日常税务咨询、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与论证。 6. **行政复议代理实务**:包括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代理工作流程。 7. **其他涉税服务实务**:包括建账记账、税收优惠申请代理等。 ### (四)税收相关法律 本科目主要考核考生与税务师执业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考核内容涵盖: 1. **行政法律制度**:包括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制度。重点考察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具体规定。 2. **民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基本理论、物权、债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法律制度。重点考察合同、物权变动等与涉税经济活动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 3. **刑事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基本理论、犯罪与刑事责任、刑罚、税收犯罪等。重点考察逃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涉税犯罪的构成与处罚。 4. **诉讼法律制度**: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与制度。 5. **其他相关法律制度**:可能涉及公司、证券、票据等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 (五)财务与会计 本科目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财务会计知识进行涉税处理和分析的能力。考核内容涵盖: 1. **财务管理部分**:包括财务管理的基本概念、货币时间价值、风险与收益、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成本管理、收入与分配管理、财务分析等。重点考察财务分析指标的计算与应用、投资决策方法、筹资方式选择等。 2. **财务会计部分**:包括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会计科目与账户、复式记账、会计凭证与账簿、财产清查、财务会计报告、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收入、费用、利润、所得税会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重点考察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具体规则如下: 1. 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2. 参加部分科目考试(如符合免试条件仅参加部分科目)的人员,其合格成绩的管理周期同样适用3年滚动规则。 3. 考生单科考试成绩合格,但未在连续3年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其已合格的科目成绩无效,需重新参加该科目的考试。 4.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按当年公告的规定申请成绩复核。 ## 五、报名条件 根据2011年度适用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中专学历,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5年。 2.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3年。 3.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4.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5.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6.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 **免试条件:** 1. 已评聘经济、审计等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2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 已评聘法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2年的,可免试《税收相关法律》科目。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当年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等材料。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 1. **报名时间**:2011年度考试的报名时间一般在当年5月至7月期间进行,具体起止日期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当年考试公告为准。 2. **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考生在计算机界面上作答试题。 3. **考试时间**: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11月的某个周末进行。具体考试日期以当年公告为准。 4. **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满分的一定比例。根据基线,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科目的满分为140分,合格标准为84分;税务代理实务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此合格标准在2011年度统一执行。 5. **成绩发布**:考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组织阅卷,并在一定时间后公布考试成绩。 ## 七、备考建议 1. **系统学习,夯实基础**:考生应依据2011年度考试大纲,系统学习各科目教材与辅导资料。税法(一)和税法(二)是核心基础科目,需重点掌握各税种的计税原理与计算方法;财务与会计和税收相关法律是重要支撑科目,需理解基本概念与法规条文;税务代理实务是综合应用科目,需注重实务操作技能的培养。 2. **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应针对各科目重点章节和难点内容进行强化学习。例如,税法(一)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税法(二)中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计算、财务与会计中的财务报表分析、税务代理实务中的纳税申报与涉税鉴证等,都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 3. **多做练习,熟悉题型**:通过做历年真题和模拟试题,熟悉考试题型、命题思路和答题技巧。特别是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主观题较多,需练习如何规范、准确地表述答案。 4. **合理规划,滚动备考**:鉴于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规划备考节奏。对于基础较好的考生,可争取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对于基础较弱或时间紧张的考生,可分年度报考部分科目,确保在连续3年内通过所有考试。 5. **关注政策,更新知识**: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常调整,考生需关注2011年度及之前发布的相关税收政策变化,确保学习内容与时俱进。 6. **利用资源,提高效率**:可参加正规的培训课程,利用网络学习资源,与考友交流讨论,提高学习效率。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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