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简介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执业准入类考试,旨在选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药学技术人员,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与合理用药。2010年度,该考试依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0〕11号)及相关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考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方式。通过考试并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其他相关领域的药学技术工作。2010年的考试旨在巩固和提升执业药师队伍的专业素质,适应当时药品监管与药学服务发展的需要。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置4个科目,分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两个类别进行考核。具体科目设置、题型、满分及考试时长如下表所示: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A型最佳选择题、B型配伍选择题、C型综合分析选择题、X型多项选择题 | 120分 | 150分钟 |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A型最佳选择题、B型配伍选择题、C型综合分析选择题、X型多项选择题 | 120分 | 150分钟 |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A型最佳选择题、B型配伍选择题、C型综合分析选择题、X型多项选择题 | 120分 | 150分钟 |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A型最佳选择题、B型配伍选择题、C型综合分析选择题、X型多项选择题 | 120分 | 150分钟 |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A型最佳选择题、B型配伍选择题、C型综合分析选择题、X型多项选择题 | 120分 | 150分钟 |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A型最佳选择题、B型配伍选择题、C型综合分析选择题、X型多项选择题 | 120分 | 150分钟 |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A型最佳选择题、B型配伍选择题、C型综合分析选择题、X型多项选择题 | 120分 | 150分钟 |
|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A型最佳选择题、B型配伍选择题、C型综合分析选择题、X型多项选择题 | 120分 | 150分钟 |
注:1. 所有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合格标准由人事部统一公布,2010年度为72分。2. 每科考试时长均为150分钟。3. 题量约100-120题,全部为客观题。4. 药学类考生需参加“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四个科目;中药学类考生需参加“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四个科目。
## 三、各科考核内容
### 1. 药学专业知识(一)
本科目主要考核药学专业基础理论与技术,涉及多个学科领域,旨在评价考生对药物基本性质、作用机制、制剂技术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 **药理学部分**:考核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的基本规律,包括药物作用的基本原理、药效学、药动学、各类常用药物的作用机制、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及禁忌等。重点掌握心血管系统、中枢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等常用药物的药理特性。
* **药物分析部分**:考核药物质量控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包括药物分析的任务与内容、药物鉴别试验、检查方法、含量测定方法等。涉及化学药物、生物制品、中药等不同类型的药物分析技术。
* **药剂学部分**:考核药物制剂的基本理论、制备技术与质量控制,包括制剂的剂型分类、基本理论(如稳定性、生物利用度)、常见剂型(如片剂、注射剂、胶囊剂、软膏剂等)的制备工艺、辅料应用及质量控制要求。
* **其他相关部分**:可能涉及药物化学基础知识、生物技术药物相关内容等,以当年考试大纲具体规定为准。
### 2. 药学专业知识(二)
本科目主要考核临床药物治疗学知识,旨在评价考生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选择和使用药物的能力。
* **常见疾病药物治疗**:考核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等常见疾病的药物治疗原则、常用药物选择、给药方案及注意事项。
* **特殊人群用药**:考核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的用药特点、药物选择原则及安全性注意事项。
* **药物治疗监测**:考核治疗药物监测(TDM)的基本概念、意义及常见药物的监测方法。
* **药品管理与用药安全**:涉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用药错误防范、合理用药评价等内容。
### 3. 药事管理与法规
本科目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科目,主要考核与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注册、广告、价格、进出口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管理规定,旨在评价考生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能力。
*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考核《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核心内容,包括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 **药品注册管理**:考核药品注册申请、审评、审批、证书管理等相关规定。
* **药品生产与经营质量管理**:考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基本要求与核心内容。
* **药品使用管理**:考核处方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管理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
* **药品广告、价格与进出口管理**:考核药品广告审查、药品价格管理、药品进出口管理等相关规定。
* **执业药师管理**:考核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注册管理、执业行为、继续教育等相关规定。
### 4.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本科目主要考核药学服务与临床实践技能,旨在评价考生综合运用药学专业知识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的能力。
* **药学服务**:考核药学服务的概念、内容、流程及与患者的沟通技巧。
* **常见疾病药学监护**:考核对常见疾病患者进行用药指导、疗效监测、不良反应观察等药学监护工作的技能。
* **用药咨询与教育**:考核为医护人员、患者及公众提供用药咨询、开展用药教育的方法与内容。
* **药品调剂与配送**:考核药品调剂的基本流程、注意事项及药品配送管理要求。
* **药事管理实务**:涉及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等实务操作中的药学知识应用。
### 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本科目主要考核中药学基础理论与技术,涉及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等内容,旨在评价考生对中药基本理论、鉴别、炮制及制剂技术的掌握程度。
* **中药学部分**:考核常用中药的性味归经、功效主治、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重点掌握解表药、清热药、泻下药、祛风湿药、化湿药、利水渗湿药、温里药、行气药、消食药、止血药、活血止痛药、化痰止咳平喘药、安神药、平肝息风药、补虚药、收涩药、涌吐药、攻毒杀虫止痒药、拔毒化腐生肌药等类别的代表药物。
* **中药鉴定学部分**:考核中药鉴定的基本方法,包括性状鉴定、显微鉴定、理化鉴定等。涉及常用中药材、饮片的来源、鉴别特征及真伪优劣判断。
* **中药炮制学部分**:考核中药炮制的目的、常用炮制方法(如修制、水制、火制、水火共制等)及其对药性的影响。
* **中药药剂学部分**:考核中药制剂的基本理论、常见剂型(如丸剂、散剂、膏剂、丹剂、酒剂、酊剂等)的制备工艺与质量控制。
###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本科目主要考核中医临床辨证论治与中药应用,旨在评价考生根据中医理论合理选用中药的能力。
* **中医基础理论**:考核阴阳五行、藏象、气血津液、病因病机等基本理论在临床中的应用。
* **常见病症的中医辨证与用药**:考核感冒、咳嗽、哮病、喘证、胃痛、腹痛、腹泻、便秘、头痛、眩晕、失眠、心悸、中风、痹症、消渴等常见病症的中医辨证分型、治疗原则及常用中成药选用。
* **儿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常见病用药**:考核这些专科常见病症的中医辨证与中药应用特点。
### 7.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本科目主要考核中药药学服务与临床实践技能,旨在评价考生综合运用中药学专业知识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的能力。
* **中药药学服务**:考核中药药学服务的概念、内容、流程及与患者的沟通。
* **中药用药指导**:考核对使用中药的患者进行用药指导、疗效观察、不良反应监测的技能。
* **中药用药咨询与教育**:考核为医护人员、患者及公众提供中药用药咨询、开展用药教育的方法。
* **中药调剂与储存**:考核中药调剂的基本流程、注意事项及中药储存养护要求。
* **中药药事管理实务**:涉及中药采购、储存、销售等实务操作中的药学知识应用。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201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具体规则如下:
1. **滚动周期**:考试成绩以2年为一个周期进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 **免试部分科目人员**:符合免试条件(如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只参加2个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考试。其成绩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可取得相应专业类别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 **成绩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由人事部统一公布。2010年度,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即72分。
4. **证书管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在批准的执业范围内从事执业药师执业活动。注册管理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 五、报名条件(按2010年度适用的规定写)
根据2010年度适用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0〕11号)及相关文件,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中专学历**: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
2. **大专学历**: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3. **本科学历**: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4. **硕士学历**: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5. **博士学历**: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 **相关专业**:上述“相关专业”是指经教育部认可的相关专业,具体专业目录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相关专业学历报考者,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7. **免试条件**: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8. **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时间总和。
9. **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应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具体以当年报名通知为准。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说明合格标准的执行方式)
1. **报名时间**:201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当年8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以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当年报名通知为准。
2. **报名方式**:考生需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各省人事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 **考试时间**:201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10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日期以当年考试通知为准。
4. **考试组织**: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5. **合格标准执行方式**:201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由人事部统一公布,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合格标准为72分(即满分的60%)。该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不因地区差异而改变。考试成绩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公布。
## 七、备考建议
1. **全面学习,把握大纲**:考生应首先获取2010年度官方发布的考试大纲,全面了解各科目的考核范围、重点和要求。以大纲为纲领,进行系统性的学习,避免遗漏重要知识点。
2. **制定计划,循序渐进**:根据考试科目多、内容广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将复习时间合理分配到各个科目,遵循由基础到综合、由易到难的原则,循序渐进地推进复习。
3. **注重基础,理解记忆**: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二)科目涉及大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应注重理解药物作用机制、疾病治疗原理等,而非死记硬背。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需准确记忆法律法规的关键条款。
4. **精读教材,辅以真题**:以官方指定教材或权威辅导资料为主要学习材料,深入研读。同时,多做历年真题或高质量模拟题,熟悉题型、题量、难度和命题规律,检验学习效果,查漏补缺。
5. **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识别各科目的高频考点和难点(如药理学中的重点药物、中药鉴定中的常见药材、法规中的核心制度等),投入更多精力进行突破。
6. **综合应用,提升技能**:对于“综合知识与技能”科目,要注重培养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药学服务场景的能力,理解药学服务流程,掌握用药咨询、指导等实用技能。
7. **关注动态,及时更新**:虽然考试依据2010年大纲,但法律法规等部分内容可能会有更新。考生应关注国家药监局、人社部等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相关政策信息,确保复习内容与时俱进。
8. **调整心态,坚持到底**:执业药师考试有一定难度,备考过程漫长。考生应保持积极心态,克服畏难情绪,持之以恒地复习,确保在滚动周期内通过所有科目。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版)
2010-06-01 0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执业准入类考试,旨在选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药学技术人员,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与合理用药。2010年度,该考试依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0〕11号)及相关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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