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简介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选拔和评价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药学技术人员。2013年度,该考试依据当时的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是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获取执业药师执业资格的唯一法定途径。考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应试人员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其他药学服务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与法规素养。
1. 考试性质: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2. 考试目的:通过考试,评价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担任执业药师职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3. 考试类别:考试分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两个类别,应试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和工作方向选择报考类别。
4. 证书效力: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后,方可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机构中,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5. 2013年度考试概况:2013年的考试在科目设置、分值标准、题型结构等方面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模式,为后续年度的考试改革奠定了基础。
6. 考试意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药学领域重要的职业资格准入考试,对于提升药学服务专业化水平、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具有深远意义。
##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置4个科目,具体科目、题型、满分及考试时长如下表所示。
| 科目 | 题型 | 满分 | 考试时长 |
| :--- | :--- | :--- | :--- |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A型最佳选择题、B型配伍选择题、C型综合分析选择题、X型多项选择题 | 120分 | 150分钟 |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A型最佳选择题、B型配伍选择题、C型综合分析选择题、X型多项选择题 | 120分 | 150分钟 |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A型最佳选择题、B型配伍选择题、C型综合分析选择题、X型多项选择题 | 120分 | 150分钟 |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A型最佳选择题、B型配伍选择题、C型综合分析选择题、X型多项选择题 | 120分 | 150分钟 |
|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A型最佳选择题、B型配伍选择题、C型综合分析选择题、X型多项选择题 | 120分 | 150分钟 |
*注:各科目题量约为100-120题,全部为客观题。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即72分。*
## 三、各科考核内容
### (一)药学专业知识(一)
本科目主要考核药学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侧重于药物本身的性质、制备、作用机制及质量控制。
1. **药剂学**:考核各类剂型(如片剂、胶囊剂、注射剂、软膏剂等)的制备原理、工艺、质量控制及稳定性;药物递送系统(如缓释、控释制剂)的基本概念;制剂稳定性影响因素及处理方法。
2. **药物化学**:考核主要药物的化学结构、命名、理化性质、稳定性、鉴别方法;药物结构与活性关系(SAR)的基本原理;常见药物类别(如抗生素、心血管系统药物、神经系统药物等)的代表性药物及其化学特性。
3. **药理学**:考核药物作用的基本原理、药效学(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和药动学(机体对药物的作用)基础知识;主要系统(如心血管、呼吸、消化、神经、内分泌等)药物的分类、代表药物、作用机制、临床应用及不良反应。
4. **药物分析**:考核药物质量控制的基本理论、方法和仪器分析技术;药品质量标准的内容与制定原则;常用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方法的应用;药品检验工作的基本规范。
5. **天然药物化学**:考核主要天然药物(中药)中有效成分的提取、分离、鉴定及结构类型(如生物碱、苷类、黄酮类等)的基本知识。
### (二)药学专业知识(二)
本科目主要考核临床药物治疗学知识,侧重于药物在疾病治疗中的应用,包括适应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及用药监护。
1. **临床药物治疗学基础**:考核常见症状(如发热、疼痛、咳嗽等)的药物治疗原则;药物治疗学的基本概念,如治疗窗、个体化给药等。
2. **常见疾病的药物治疗**:系统考核循环系统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如糖尿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等常见疾病的药物治疗方案、药物选择、联合用药原则及用药监护。
3. **特殊人群的药物治疗**:考核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用药的特点、注意事项及禁忌。
4. **药物相互作用与不良反应**:考核常见药物相互作用的类型、机制及临床意义;药物不良反应的分类、表现、预防及处理原则。
5. **治疗药物监测(TDM)与个体化给药**:考核TDM的基本概念、适用药物、监测方法及个体化给药方案的制定原则。
### (三)药事管理与法规
本科目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科目,主要考核与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职业道德规范。
1.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核心内容,包括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各环节的法律规定。
2.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考核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建立、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等相关规定。
3. **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与职责**:考核国家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设置、职责分工。
4. **药品标准与质量管理规范**:考核国家药品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PP)、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等的基本要求。
5. **药品广告、价格与医疗保险管理**:考核药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药品价格管理,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的相关政策。
6. **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考核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
### (四)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本科目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分别设置的科目,主要考核药学服务、疾病防治、用药指导等综合应用能力和实践技能。
**药学类(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1. **药学服务**:考核药学服务的概念、内容、流程;与患者沟通的技巧;用药咨询的方法与内容。
2. **常见疾病的药学监护**:考核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常见慢性病患者的用药监护要点,包括疗效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用药教育等。
3. **用药指导与健康管理**:考核向患者提供用药指导的原则、方法;对患者的健康生活方式进行指导的基本知识。
4. **药品不良反应与事件监测**:考核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的制度、流程及处理方法。
5. **急救药学**:考核常见急症(如心脏骤停、休克、中毒等)的药学处理原则和常用急救药物。
**中药学类(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1. **中药学综合知识**:考核中医基础理论(如阴阳五行、脏腑经络)在用药指导中的应用;中药配伍禁忌(如十八反、十九畏);中药用法用量、煎煮方法。
2. **中成药的合理应用**:考核常见中成药的分类、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及禁忌;中成药的联合应用原则。
3. **中药调剂与储存**:考核中药调剂的基本操作规范、处方审核要点;中药储存的条件与方法。
4. **中药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理**:考核中药不良反应的特点、报告与处理。
5. **中医养生与用药指导**:考核基于中医理论的养生保健知识及相应的用药指导。
## 四、成绩管理与滚动周期
1.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2. 对于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免试2科),其成绩管理有特殊规定。免试2科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类别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3. 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对成绩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核。
4. 考试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2013年度,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即72分。
5.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按规定进行注册,注册后方可执业。注册管理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6. 执业药师实行继续教育制度。注册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时,作为注册延续的条件之一。
## 五、报名条件(按2013年度适用的规定写)
201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依据当时有效的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类别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 **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 **药学、中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 **药学、中药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 **药学、中药学专业博士学位**:可直接报考,无工作年限要求。
5. **相关专业学历**:取得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工作年限要求相应增加1年。相关专业具体范围由当时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6. **免试条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 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
* 取得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
* 免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7. **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8. **报名材料**:应试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以当年报名公告要求为准。
## 六、报名与考试安排(说明合格标准的执行方式)
1. **报名时间**: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每年8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以当年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名通知为准。
2. **报名方式**: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及资格核查。
3. **考试时间**: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10月中下旬举行,具体考试日期以当年考试计划为准。
4. **考试地点**:考试考点一般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中城市,具体考点由各地考试机构安排。
5. **合格标准执行方式**: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合格标准均为72分(即满分的60%)。该合格标准在2013年度及之后一段时期内相对稳定执行。
6. **成绩发布**: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2-3个月内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7. **证书发放**:考试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领取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
## 七、备考建议
1. **制定系统学习计划**:根据4个科目的特点和个人基础,制定长期、中期、短期的学习计划,合理分配各科目复习时间,确保全面覆盖所有考核内容。
2. **夯实专业基础**:重点复习《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相应科目),这些科目内容多、细节杂,需要反复记忆和理解,建立知识框架。
3. **精通法规条文**:《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涉及大量法律法规,需熟悉主要法律条文的核心内容,理解其立法精神和应用场景,注意法规的更新与衔接。
4. **强化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知识与技能》科目注重实践应用,需将专业知识与药学服务、疾病治疗相结合,多分析案例,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善用真题与模拟题**:通过做历年真题和高质量模拟题,熟悉题型、题量、难度和命题趋势,检验学习效果,查漏补缺,提高答题速度和准确率。
6. **注重记忆与理解结合**:对于药物名称、剂量、法规条款等需要记忆的内容,采用归纳、对比、联想等方法加强记忆;对于作用机制、药理过程等需要理解的内容,深入理解其原理。
7. **关注行业动态与政策**:平时注意关注药品监管政策、新药审批、临床用药指南等方面的信息,有助于理解和应对法规及综合科目中的相关内容。
8. **保持良好心态与作息**:备考周期较长,需保持积极心态,合理安排学习与休息,避免疲劳作战,确保以良好的状态迎接考试。
> 本文内容整理自公开信息,具体以官方发布的当年度考试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3年版)
2013-06-01 0 次浏览
一、考试简介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选拔和评价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药学技术人员。2013年度,该考试依据当时的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是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获取执业药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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